手機定位逮高中女友劈腿 他秀性愛影片嗆:播出太殘忍

符男拿出性愛影片恐嚇女高中生,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來臺讀大學馬來西亞籍符姓男子結交一名女高中生,他不滿女友和劉姓男子碰面吃飯,到臺北車站南側公車站堵人,並當場秀出他和女方的性愛影片畫面,嗆聲「讓學校的人都知道妳做了什麼事」;新北地院恐嚇罪判符男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害人(以下稱甲女證稱,去年6月12日晚間,她跟劉男在等公車,符男打電話給她叫她不要動,隔1分鐘就出現了,她認爲符男在她的手機定位,所以才知道她在哪裡。

甲女表示,3人就在公車站牌當面對質,符男除恐嚇外,拿出性愛影片威脅,「還說要放送出去,說要讓全世界的人知道我是怎樣的爲人,還罵我婊子之類的」;「當時我們3人都站在公車站牌前面,被告(符男)就拿手機出來,被告沒有把影片播出來給劉男看,他說這樣對劉太殘忍,之後我就一直跟被告道歉。」

被害人說,影片是她全身脫光、跟符男性行爲過程,但符並沒有播出來;劉男則證稱,手機畫面是一個人趴着、沒有穿衣服背影。事後甲女在父親陪同下報警,控告符男涉嫌強制性交、妨害秘密等罪,不過檢方認爲符男事在沒有違反少女意願情況下發生關係錄影,只依恐嚇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