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扶梯倒退嚕僅求償2萬挨批 北捷提高到50萬

新埔捷運站電扶梯故障釀民衆慘摔意外。(本報資料照片)

北捷新埔站手扶梯突然失速倒退嚕,導致30多人受傷,對此,北捷像廠商求償懲罰性賠償2萬遭批,臺北捷運公司總經理黃清信表示,當初契約簽訂爲2萬,發現沒嚇阻作用,不符合比例原則,再把違約金提高到50萬,廠商也同意變更契約並賠款。

北市議員李明賢表示,針對3月11日手扶梯倒退,造成多名旅客受傷,調閱資料發現,接近1200座手扶梯,已有392座超過使用年限,北捷說要30至35年才更換,20年一次大修,照這標準來看,北市第一條通車的木柵線有段手扶梯已用26年,盼能提早更換。

李明賢也指出,手扶梯最低使用年限不等於汰換年限,不一定要30至35年才更換。而針對上次手扶梯失速倒退嚕意外,廠商懲罰性賠償2萬,有要求跟廠商議約,是否有新進度,否則只懲罰性賠償,根本沒任何效果,真的是不痛不癢。

黃清信表示,有關手扶梯維修保養建議,會做整體評估,提出通盤報告檢討再回應,懲罰性違約金部分,當初契約籤2萬,發現沒嚇阻作用,也不符合比例原則,新訂契約把違約金提高到50萬,提升25倍,也針對契約比例做設計,原廠商也同意變更契約,並已繳納金額。

李明賢再問,手扶梯更換年限是否仍維持30至35年,黃清信回覆,4月中有專案報告,參考香港最長扶梯重置是45年,香港地鐵則是40年,全世界則是20年到40年都有,手扶梯不會只修不換,也不會只換不休,中間會有大修,期程到就重置,並就財源、可靠度、社會觀感等綜合評估。

黃清信說,除年限還看可用度,正常以90%爲標準,就像車子每天修理就會換掉,北捷長期經營知道標準多少可運作,不能修就換掉,但若穩定就繼續使用,可兼顧安全及成本效益,另外,有的手扶梯個案狀況較差,就會以專案換掉,不受可用度限制。

北市議員汪志冰表示,每個站狀況都不一樣,要用一至性標準去剛性要求,也要考量財務狀況,原則上看平常維修狀況,加一條用專案處理,有彈性空間,也符合大家要求,這樣做法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