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扶梯失速釀7傷 北捷僅求償2萬挨轟

臺北捷運新埔站上行電扶梯3月11日無預警下滑,造成28名旅客摔成一團、7人受傷,北捷事後卻僅向維護廠商追討2萬元懲罰性違約金,挨轟罰額太少、根本是象徵性懲罰。(黃婉婷攝)

臺北捷運新埔站上行手扶梯3月11日無預警下滑,28名旅客摔成一團,造成7人受傷,北捷昨表示要向電梯維護廠商求償2萬元懲罰性違約金,遭多名議員炮轟金額過低,根本就便宜廠商,甚至還與廠商續約到2024年。對此,北捷坦言罰額不符比例原則,未來將責成業務單位針對不同情節擬出相符罰則。

針對新埔站電扶梯異常事件,臺北捷運公司昨赴市議會專案報告。北捷總經理黃清信說,負責維護的臺灣奧的斯電梯公司維護檢查程序不完備,將開罰2萬元懲罰性違約金,並負擔旅客受傷和設備損壞賠償責任。雖然齒輪箱已過保固期,但負責翻修的永大精機公司仍有瑕疵擔保責任,也要求對方針對翻修過的齒輪箱全面檢查。

「這不是懲罰性,是象徵性吧?」市議員李明賢質疑,這項重大公安事件對北捷商譽造成影響,但開罰僅2萬,未免對廠商太過體貼。市議員張斯綱直言罰額少到讓他「嚇一跳」,質疑2萬究竟是賠償商譽還是維修費用,廠商根本毫無感覺。

黃清信坦言,此罰額確實不符比例原則,連他自己都認爲不夠,但這是當初契約設計不周,沒有考慮到這些問題,接下來會要求業務單位針對不同情節,擬出符合比例原則的懲罰性違約金,讓廠商也會「痛」,不過現階段契約就這樣規範,必須照契約進行。

市議員戴錫欽也批評,該扶梯3月11日才發生事故,但北捷與同廠商所簽訂的新合約又從4月開始計算,一路籤到2024年3月,北捷自認違約金不符比例卻又讓新合約照走,呼籲北捷即刻與廠商討論新合約。

此外,張斯綱也追問,由於扶梯監視器畫面是從北捷自家人手上流出,是否有找到當事人、後續懲處程序爲何。黃清信表示,北捷監視畫面使用有既定規範,基於公務需求可提供相關單位調閱,但嚴禁翻拍,目前該同仁已向單位主管自首,未來將由考覈會依情節進行相關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