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擬廢生育補助自治條例 議員痛批應配套並陳

基隆市政府有意將生育補助的法源由現行的自治條例改爲辦法,以提升生育補助發放的彈性。(基隆市政府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

爲進一步讓基隆市的生育補助能夠靈活調整,基隆市政府提案廢止《基隆市婦女生育獎勵金髮放自治條例》另外訂定辦法。日前遭基隆市議會程序委員會退回。市議員鄭文婷痛批市府有意規避議會審查,最少也應該同步將辦法草案送進議會。市府表示將會持續與議會溝通。

基隆市政府表示,近年來國內少子化問題十分嚴重,各縣市政府都十分重視新生兒福利政策,認爲相關的政策應具備靈活調整性,才能因應社會變遷。另一方面市府有鑑於全國各縣市僅剩基市、金門及連江縣是以自治條例做爲生育補助的發放依據,因此向議會提案廢止自治條例,改以辦法或計劃等較具彈性的方式做爲發放的依據。

對此,基隆市議會程序委員會上週決議決議將市府提案廢止基隆市婦女生育獎勵金髮放自治條例一案退回市府。程序委員會認爲提高補助金額、放寬條件都是有益於民衆的訴求,市府將相關修正草案送到議會,絕不致遭議會封殺。基隆市這樣的做法將導致生育補助發放窒礙難行,因此決議退回市府。

鄭文婷指出,基隆市的生育率原本就不高,市府有意透過廢止自治條例提升政策彈性,也應該兩案並陳到議會,而不是先廢止了自治條例纔要另送辦法,如此一來,將直接導致行政執法的空窗期,甚至影響到民衆生育補助的發放。

鄭文婷強調,市府推行任何政策都應該思考周全,尤其生育率事涉國安,更應該穩妥,以求周全。

基隆市政府表示,爲了提高生育率,各地方政府均十分重視其生育獎勵之政策,2023年至今,已有數個縣市提出其生育獎勵辦法之修正,顯見政府具有生育獎勵金即時調整之需求。俾便以滾動式檢討之方式進行優化。

基隆市政府民政處處長張淵翔表示,爲了市民之福祉,將持續積極與議會溝通,促使有利於民之法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