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Hydis工人向移民署丟蛋 3人無罪確定
永豐餘集團旗下元太科技轉投資南韓顯示面板廠Hydis,因虧損關廠後,部分員工民國104年6月9日跨海來臺赴永豐餘集團總裁何壽川北市仁愛路住處抗議遭逮捕,準備遣返;國內勞團約30名聲援者在同年6月10日到移民署丟雞蛋抗議。
聲援者準備雞蛋到場,準備丟向移民署,但遭警方即時攔截捏碎,雙方爆發拉扯衝突;聲援者從袋中撈蛋汁,朝移民署潑灑。警方逮捕吳嘉浤等3人送辦,臺北地檢署去年1月底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3人。
一審臺北地院審理期間,吳等人表示,當天是爲了抗議移民署強制遣返出境的處置方式,才向移民署建築物丟擲雞蛋或蛋液,表達移民署未尊重外國人人權並淪爲商人打手的嚴重抗議。
一審審酌,3人動機應無惡意,用意無非在表達對於移民署施政作爲的不認同,同時刺激民衆意識,吸引社會大衆對移民署強制遣返Hydis公司事件相關外籍人士是否妥當給予關注,有評判公衆議題屬性,屬可受公評之事,因此判3人無罪。
案件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認爲,3人行爲未故意侵害人身,也未侵害個人的人性尊嚴,僅以向移民署辦公大樓丟擲雞蛋或蛋液方式表達對移民署遣返Hydis公司事件相關外籍人士事件施政不滿,尚屬國家對言論自由最大限度維護範圍內,應認屬對於可受公評之事,政府機關應予容忍,因此,今天駁回上訴,維持3人無罪判決。全案確定。106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