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進口蛋到行政院丟雞蛋 莽男喊「爲人民發聲」 法官裁定出爐

抗議進口蛋爭議 到行政院丟雞蛋「爲人民發聲」。(示意圖/shutterstock)

蔡姓民衆今年10月4日爲了抗議進口「巴西蛋」政策,他到行政院的「2號門」門前,以投擲雞蛋,並聲稱「丟雞蛋是爲人民發聲」,但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依違反社維法的藉端滋擾公共場所,裁罰3000元。可抗告。

蔡男辯稱丟擲雞蛋是爲了國家、人民發聲,以及抗議,但法官認爲,蔡僅因不滿政府施政,而向行政院2號門前投擲雞蛋,其行爲已逾越該事端在一般社會大衆觀念中所容許之合理範圍,以遂其妨害公共秩序、擾亂社會安寧之潛在目的,而超逾一般人所容許之合理範圍。

法官認定蔡的辯解是推諉卸責之詞,蔡之違序行爲,堪以認定,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之規定論處,審酌其違序之手段、持續時間、行爲妨害程度,及其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裁定處罰鍰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