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佈租賃新規 規範 “二房東”、“房中房”等行爲

觀點網訊:3月13日消息,深圳近日發佈《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規範我市轉租和受託經營房屋租賃行爲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提出規範“二房東”、住房租賃資金監管、防止“房中房”、規範房源信息發佈等。

該新規還涉及住房租賃行業全流程,從備案、登記、納入監管、租金監測等,將最大程度保護消費者權利和利益。

《通知》明確,對租金與押金進行資金監管。要求房屋租賃企業(含辦理商事登記的自然人)應按規定與銀行設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用於收取承租人租金、押金,且單次收取承租人租金超過三個月,或者單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過一個月的,對超過部分的資金,由銀行監管。

《通知》還顯示,禁止住房租賃企業和按照規定辦理商事登記的自然人將原始設計的房間再次分割改造爲“房中房”對外出租等。

此外,房屋租賃企業和按照規定辦理商事登記的自然人發佈的房源信息應當明確房源位置、用途面積、圖片、價格等內容,滿足真實狀況、真實價格的要求同一企業的同一房源在同一網絡信息平臺限發佈一次,在不同渠道發佈的房源信息應當一致,已成交或者撤銷委託的房源信息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從所有發佈渠道上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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