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女會計吞臺北律師公會9千萬 出庭泣:找不到律師協助
臺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雪琴。(圖本報資料照)
曾擔任臺北律師公會會計的李雪琴,被控2013年到2020年侵吞公會公款6098萬元,遭重判7年徒刑,律師公會繼續查帳,發現她自2009至2012年4年也暗槓2900多萬元,二度提告,臺北地檢署2月29日再依業務侵佔罪起訴李女。臺北地院今(3日)下午開庭,她坦承犯行,並泣訴自己請不到律師。
被稱爲「神鬼女會計」的李女,被控1998年11月10日至2021年1月13日擔任臺北律師公會秘書處會計人員,負責會計帳務及款項存取、撥付等業務,並保管新光銀行、富邦銀行存摺。
但她在2013至2020年間,明知公會無資金調撥的需求,竟然自公會主要收入帳戶提領款項後,以未入帳、短存或重複提領等方式,侵佔6000多萬元。
她再利用各年度結帳時,修改電腦系統會計分錄,使帳列存款餘額與實際存款餘額接近或一致,再予列印製作不實年報,並提交理監事、年度大會審覈,藉此掩飾挪用公款。
臺北地院一審判李女徒刑4年,但臺灣高等法院認爲,李女犯罪期間長達8年,侵佔金額尚有5458萬7263元未歸還,一審判刑過輕,改判7年有期徒刑。
臺北律師公會陸續清查李女經手帳目,又發現她侵佔公款情事,並提出告訴。檢察官查出,李女涉嫌於2009年侵佔臺北律師公會830萬7068元、2010年侵佔738萬4830元、2011年侵佔784萬6979元、2012年侵佔558萬4111元,共侵佔2912萬2988元,再依業務侵佔等罪起訴她。李女任職律師公會11年期間,共計侵佔9000多萬元。
一審今開庭,李女承認犯罪,但強調手邊沒有任何數字去核對,她不知道怎麼處理或覈對。她承認,自己在電腦上修改紙本轉帳傳票,電腦上改了之後,月報表、季報表、半年度及全年度的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就會更動,就可以列印出來。
庭末,她向法官泣訴,她想要找律師,但對造是律師公會,此部分她有遇到困難,之前找的律師,其他人都排擠他。
而由於她不符合強制辯護資格,法院無法替她找律師,法官曉諭她可以由家人或自行尋找律師協助。法官也諭知本件改簡易審判程序,由法官獨任進行,另改定8月14日下午2點30分續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