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勾結詐團! 16律師1會計師起訴 鄭鴻威撈1200萬求刑9年

臺北地檢署

律師鄭鴻威涉嫌組「律師團」泄密詐團案,臺北地檢署查出,鄭安排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且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4個月獲利1200萬元,13日依泄密、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16名律師、鄭男助理林佳毅、會計師李昊承共18人,本案創下檢調偵辦律師不法案起訴最多律師的案例。

檢方痛批鄭鴻威身爲律師,卻勾結詐團從事「軍師」身色,重創律師形象,迄今僅坦承泄密,其餘犯行一概否認,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9年。

另鄭鴻威勾結的詐團連姓主嫌等人,檢方另案偵辦中;鄭鴻威等16名律師,檢方另籤分「律他」案,將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究責懲戒。

目前全案有鄭鴻威及助理林佳毅2人在押,檢方今天移送臺北地院審理。

起訴指出,鄭鴻威去年間,加入暱稱「銀河車隊-美國」詐團,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的相關法務事務,包括遭查緝前的防範措施、遭查緝後與檢警應對。

鄭鴻威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之辯護人,以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藉此取得車手於偵查中之筆錄內容、車手是否遭羈押、扣案之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詐團連姓主嫌,以利該集團上游成員管控風險、調派人手及認列虧損,藉此維持該詐團運作。

鄭鴻威親自或委由法務助理林佳毅安排黃耕鴻15名律師接案,15名律師分別接受3案至24案委任,15名律師利用陪同車手受訊及聲請羈押閱卷機會,以文字、口述等方式將筆錄內容、羈押聲請書等偵查資訊告知鄭鴻威,由鄭鴻威轉知詐團上游知悉。

鄭鴻威接獲詐團虛擬貨報酬後,定期請友人會計師李昊承轉換現金洗錢,李自去8月17日起至12月1日止,兌換臺幣並提領共計1270萬4901元 其合庫帳戶,再轉匯1216萬6500元至鄭的臺新銀行帳戶,李賺取差額53萬8401元。

律師黃耕鴻除另接受鄭派案,自己也在去年11月2日接受委任後,在桃檢偵查庭內偷錄音,再將錄音檔提供給當事人,另黃還在花蓮地檢署偵辦一起詐團案時,要求其他律師回報在押被告的的陳述內容、或寄會客菜、寄物等需求,黃再泄密給詐團上游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