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女會計吞臺北律師公會款項 判賠2972萬多元

臺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雪琴。(圖本報資料照)

曾擔任臺北律師公會會計的李雪琴,被控2013年到2020年侵吞公會公款6098萬元,遭重判7年徒刑,律師公會繼續查帳,發現她自2009至2012年4年也暗槓2900多萬元,二度提告並提起求償訴訟,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她須償侵佔款項2912萬餘元,再加上會計鑑定費用60萬元,共2972萬餘元。可上訴。

李女1998年11月10日至2021年1月13日擔任臺北律師公會秘書處會計人員,負責會計帳務及款項存取、撥付等,爲從事業務之人,但她在2013至2020年間,自公會主要收入帳戶提領款項後,以未入帳、短存或重複提領等方式,將附表所示款項侵佔入己。

她再利用各年度結帳時修改電腦系統會計分錄,使帳列存款餘額與實際存款餘額接近或一致,再予列印製作年報,將明知不實事項登載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並提交理監事、年度大會審覈而爲行使,藉此掩飾挪用款項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