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臺北律師公會6千萬 「神鬼女會計」判4年賠5591萬元
侵佔臺北律師公會 公款, 「神鬼女會計」判賠5591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被律師圈稱爲「神鬼女會計」的李姓女子,2013年到2020年任職臺北律師公會會計期間,被訴侵吞公款逾6千萬餘元,刑事部分,臺北地方法院將李女依侵佔罪判刑4年,律師公會提告求償部分,臺北地院判李女須賠償5591萬元。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控,李女侵佔公款並竄改帳簿資料以掩飾犯行,臺北律師公會理監事於2021年就任,同年12月25日察知李女涉嫌侵吞款項後,委請會計師進行內部調查後,去年解僱李女,同時提出刑事告訴並進行假扣押。李女經北律求償,已先行繳回侵佔的640萬元。
判決書指出,李女自民國1998年11月10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止,任職於社團法人臺北律師公會秘書處會計,2020年被發現涉長期利用職務,以多報少將溢領款項部分挪爲己用而予以侵佔,總計以此方式於8年內共侵佔6千多萬元。
臺北地院去年11月宣判,李女犯8條業務侵佔罪,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5458萬元沒收。民事部分判李女須賠償5591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