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高官獄中亡 法院追77萬元賄款

文化部人文司前司長朱瑞皓。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不過檢察官起訴時,聲請追徵朱瑞皓第二案犯罪所得,合議庭判決沒收朱收賄款及接受招待不正利益共七十七萬二八八五元。

同案臺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前理事長盧欽政,以不正方式取得補助、採購款二二七九萬元,又以不實憑證取得一六五萬元補助款,法官依交付賄賂、詐欺取財罪合併判盧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年,褫奪公權一年,緩刑四年,支付公庫二百萬元。

公會副理事長周均亮依行賄、詐欺、會計不實等罪判刑二年,褫奪公權一年,緩刑四年,支付公庫三百萬元。全案可上訴。

檢方指控,二○一四年七月至二○一八年七月,朱利用承辦書展補助款機會向盧索賄,協助取得「二○一五年出版界雜誌案」等十件標案,總金額二二七九萬元。

朱瑞皓擔任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副主任期間,也利用負責處理標案機會,透過「白手套」向廠商安慶營造公司負責人廖育強索賄一八○萬元,還接受喝花酒等招待,護航安慶取得四七一萬元兩件標案;去年六月被判刑七年十月確定,七月發監執行,今年六月一日在獄中因病亡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