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辦公室住家疑藏賄款 林錫山涉貪遭查扣600萬現金

臺北地檢署召開記者會,表示在林錫山住處辦公室,查扣600萬元現金。(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偵辦立法院資訊處資訊系統採購弊案,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遭到檢察官聲請羈押,臺北地方法院預計下午2點30分召開羈押庭,決定林錫山是否收押或交保。根據瞭解,檢方動作搜索時,在林錫山的辦公室和住家,發現大筆現金,總金額600萬元,疑似將賄款藏在立法院辦公室裡,讓調查員也直呼太誇張。

目前遭聲請羈押的,除了林錫山,還有立法院秘書長室科長陳亮吟網遠公司實際負責人李保承,和網遠科技業務員林明玉,也遭到聲押。至於林錫山的太太劉馨蔚則以200萬元交保,還有8人分別以10萬到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林錫山的太太劉馨蔚,200萬元交保候傳。(圖/記者楊佩琪攝)

臺北地檢署表示,目前尚未出現白手套,言下之意似乎直指從泄漏標案、行賄、收賄,都由林錫山等人直接經手處理,也因此纔會被檢方拍到林錫山趁着搭高鐵南下彰化時,在高鐵車廂上和網遠公司實際負責人李保承「不期而遇」,交付賄款。

▲林錫山秘書蔡檳全,10萬元交保。(圖/記者楊佩琪攝)

根據檢方追查,2013年12月,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接到具名檢舉開始追查。結果發現林錫山涉嫌從2013年開始,利用主導立法院資訊處多項對外招標採購案替網遠科技圍標,要求資訊處正副處長、承辦人員配合網遠提出的建議書編列採購預算、制定採購需求等,更將招標文件資料泄漏給網遠科技。

如果網遠科技有案子沒有得標,還可以將已經決標的採購案廢標,配合網遠的需求,制定招標標準,讓網遠重新得標。檢方估計,林錫山收受賄款金額恐怕超過千萬。

▲立法院資訊處科長王文龍,20萬元交保。(圖/記者楊佩琪攝)

另外,臺北地檢署也強調,也沒有外傳總統大選前就要行動規劃,選前的確有申請搜索票遭法院駁回,但理由程序事項與檢方有所歧見,18日補充理由後再申請。全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交付賄賂,以及違反政府採購法、刑法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偵辦。

▲立法院資訊處高級分析師蔡望怡,30萬元交保候傳。(圖/記者楊佩琪攝)

▲網遠名義負責人蕭月妮,20萬元交保。(圖/記者楊佩琪攝)

▲立法院資訊處承辦員蘇百惠,30萬元交保候傳。(圖/記者楊佩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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