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死男童「剴剴」保母姐妹 北院開庭敲定審理大方向

保母劉彩萱。(賴佩璇攝)

保母妹妹劉若琳。(賴佩璇攝)

1歲10月大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案,臺北地檢署認爲保母姊妹動輒打罵、裸體罰站、身體塞入水桶,每天僅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燒焦物餵食1次,致剴剴被照顧不到3個月,體無完膚,送醫前死亡,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等罪起訴姊妹2人。臺北地院今(25)日下午進行準備程序,接着抽選出300位國民法官候選人,再從中寄出180封候選國民法官通知函,若有意願擔任者不足額,定明年2月5日下午4點進行補充抽選程序。

起訴書指出,剴剴母親涉案遭收押,但因身懷六甲獲釋,產下剴剴後未到案遭通緝,剴剴外婆無力扶養,去年8月與兒盟簽署托育委託書,兒盟以每天1000元僱請簽約的保母劉彩萱,自去年9月1日起在其北市文山區住處全天候照顧剴剴。

劉彩萱與其妹劉若琳,以剴剴不聽話爲由,捆綁他全身,將其身體對摺,塞入水桶或雜物堆。劉女命剴剴長期於陽臺、屋內角落裸體罰站至睡着方式凌虐,剴剴若不從,即以腳踹毆打,辱罵「機掰」,致剴剴畏懼顫抖,且因長期捆綁造成四肢變形。

劉女還用爬滿蟑螂之紙杯,盛裝不新鮮的廚餘、燒焦物餵食,甚至1天只提供1餐約半個紙杯的冷凍泥狀絞碎物給他吃,致剴剴長期營養不良、缺血並感染肺炎。

今天開庭,法官先詢問兩人是否認罪?劉彩萱表示:「如前所述」,至於劉若琳則說:「否認」。劉彩萱在法院移審庭時僅承認部分事實,稱她確實曾捆綁剴剴,但絕無拔牙或指甲,更沒有用腳踹他,以及打他的腳底板。

另外,劉彩萱也強調,事發時是將剴剴放在洗澡盆裡,而非水桶;至於頭撞地板,則爲剴剴自撞。劉若琳則全盤否認罪行,稱剴剴被姊姊綁在紅色的洗澡臉盆時,是她協助解開,並把剴剴抱回客廳的地板上,還陪他睡覺。

爲了傷勢鑑定及量刑前鑑定,法官囑託臺大醫院及馬偕醫院各別進行,而量刑前鑑定預計在1月可以完成,法官請公訴檢察官在報告出爐後一週內調整出證內容。檢方另聲請傳喚傷勢鑑定報告人出庭作證。

公訴檢察官指出,會聲請調查全部的照片,爲使國民法官對案發地點有一定了解,在簡報中會放很多照片。此外,公訴檢察官也強調,剴剴死亡結果與其自行行爲無關,他受有全身鈍挫擦傷等傷勢,劉彩萱有凌虐、妨害自由的犯意,且與劉若琳有犯意聯絡。

法官詢問,被害人死傷照片是否含有血腥內容、煽情而對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身心健康造成影響?公訴檢察官表示,公開投影片及提供的書面紙本資料,會降低照片的飽和度百分之五十。劉彩萱的律師黃顯任認爲,遺體部分的照片都是刺激性證據,希望能降低飽和度。告訴代理人則說,沒有降低飽和度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