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惡保母每晚聽到救護車聲 檢方揭露2人虐童對話「太爽了!」

喧騰一時的1歲10月大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案,臺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今依妨害幼兒發育等罪起訴劉姓姊妹2人,北檢痛批2人作法人神共憤,全案移由北院國民法官審理,並將於審理期間具體求刑。臺北地院今下午召開羈押庭,公訴檢察官憤而揭露兩人對話還出現:「太爽了!應該讓他(剴剴)繼續站!」(圖本報資料照)

喧騰一時的1歲10月大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案,臺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今依妨害幼兒發育等罪起訴劉姓姊妹2人,北檢痛批2人作法人神共憤,全案移由北院國民法官審理,並將於審理期間具體求刑。臺北地院今下午召開羈押庭,公訴檢察官憤而揭露兩人對話還出現:「太爽了!應該讓他(剴剴)繼續站!」

檢方認爲,劉姓保母姊妹去年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剴剴,稍有不順動輒打罵,捆綁他四肢、頭部,身體塞入水桶、長時間罰裸體躺在地上、罰站於陽臺、雙腳擡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甚至重複使用爬滿蟑螂之紙杯,裝不新鮮、冰箱廚餘、燒焦物絞碎或未加熱打泥物餵食,一天只提供一餐約半個紙杯的飯量,致剴剴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被照顧不到3個月,體無完膚,終因營養不良死亡。

劉彩萱承認部分事實,承認有綁剴剴,但沒有拔牙齒及指甲,沒有用腳踹他,有打他的腳底板。放他在洗澡盆裡,不是水桶。頭撞地板不是她用的,是剴剴自撞。

沒有灌食不新鮮物品,也沒有在不配合時用工具毆打,他的生殖器官的傷害也不是她造成的,也沒有罰他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擡高。口罩是因爲他感冒才讓他戴,保麗龍網是因爲一時找不到讓他做冰敷,也沒有推他撞牆,更沒有用爬滿髒螂的紙杯裝燒焦的東西餵食。她早上有喝牛奶及吃吐司,中午吃麪,晚上也是。

她哽噎說,她承認她犯罪,「對不起」,這些日子很難過,內心自我譴責很深也很深,甚至每天耳朵都還會聽到救護車的聲音,「對不起我沒有把他(剴剴)救活」。

到現在每天眼前都會出現當時她替男童做CPR的畫面「真的很抱歉,沒有照顧好」。劉女表示,她會配合審判,得到她應有的懲罰,「請讓我有機會回家看看家人,我不會逃亡也不會串供」。

蒞庭檢察官廖彥鈞表示,本案被告所犯是重罪,且有串滅證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檢察官黃振誠說,看這些資料一邊生氣一邊哭泣,生氣是因爲本案被告令人髮指、人神共憤的行爲。哭泣的是被害人是一個沒有反抗能力的幼童。

檢察官邱舜韶強調,被告在前一庭偵查中是完全承認,現在在法官面前幾乎是全面否認,她刪除手機又叫家人回去幫忙滅證,供詞反覆顯然有串證之虞,先生會開船又有資力,且女兒在大陸工作,縱使境管也可能出境,難免有逃亡之虞。且蒐集的照片影片有捆綁及姐妹討論如何虐待剴剴,羈押原因並未消失。

劉若琳則全盤否認犯罪,辯稱剴剴被姐姐綁在紅色的洗澡臉盆裡面,當下她在洗便當盒,剴剴倒了兩次,第三次她就把他拆開,並抱他回客廳地板上,還陪他睡覺。

她說,剴剴剛開始給姐姐帶的時候,環境不熟且家裡東西多,有一次玩得太晚,她幫剴剴穿衣服時以爲對方要跌倒,伸手扶他,之後才被告知自己不小心用指甲刮到他的脖子,從那那次起把指甲剪很短。

她懇求,「可不可以不要繼續羈押我?」她從來都沒對剴剴做什麼事,「姐姐說自己的孩子自己顧」,她沒有綁也沒有打。

邱舜韶聞言激動說,被告家人都住同棟或隔壁棟,如果劉若琳不羈押,會發生不斷串證的事情,且劉若琳在對話裡就參與孩子程度很深,還說「太爽了!應該讓他繼續站!」等語。

她表示,劉女甚至還說「不要給他吃太多,因爲會大便,一天吃一餐就好。」外籍看護也說兩人一起看管小孩,因爲一起吃飯大家一起在一樓。庭末,法官蕭淳尹諭知劉彩萱、劉若琳均羈押禁見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