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不配在內湖上班嗎?」醫跨海爲兒盟叫屈:以愛心之名情緒勒索
▲麻醉專科醫師邱豑慶指出,許多人以愛心捐款之名,行道德綁架之實。(圖/pixabay)
文/邱豑慶(麻醉專科醫師)
身在越後湯澤,但還是想要發這篇文,雖然與我的親子旅遊無關。我想要幫兒盟和社工說句話。臺灣人似乎很習慣情緒綁架和道德勒索。「林北捐錢給你,你最好省着點用!」我知道很多人就算嘴上不說,心裡其實都覺得「領補助的孩子就該過的像領補助的樣子」。
我倒想問問,什麼叫做領補助的樣子?「穿着褪色起毛球的舊衣,褲子打着補釘,腳上不可以是有品牌的運動鞋。」是這個樣子嗎?與其這樣,我覺得您倒不如不捐款。
一直以來,除了捐款,我會捐全新的物資去育幼院,甚至有男生女生都可以穿,款式偏中性的「nike」「全新」球鞋。請問,收到我送的鞋子的孩子,難道不能穿去上學?不然就會被其它人質疑說「你是假弱勢,你穿的比我還好!」這樣對嗎?
180名員工,買一間900坪的辦公室,究竟合不合理?我們來討論一下。買一個固定的辦公地點,不用忍受房東動不動漲房租,更不用每年繳一大筆的房租給房東。這筆錢放在辦公室的不動產上,並沒有被挪爲任何人私用,就算真的有一天這間房子賣了,錢還是在兒福名下,不是嗎?
我聽到一個最反智的說法,爲什麼要買在內湖?不能買到郊區去嗎?兒福聯盟服務的對象,是兒童。請問辦公室不設在交通方便的地方,設到荒涼的郊外去,對身心障礙的兒童和家長們方便嗎?對社工方便嗎?
社工一直是一個「低薪但多事」的工作,白話一點來說,就是近貧在幫助赤貧。薪水低、工時長、事情多而且風險高,對社工的保護不足,甚至你沒聽過的「回捐」––– 有一些小型的社福團體要社工把薪水捐回去給他們。
家暴兒童、低收入戶、獨居老人、遊民,這些對象都需要社工的介入。我在醫院手術室,常常遇到社工夥伴們要來幫這些沒人理的病人簽署同意書。社工也是一份工作,這些社工也是普通人,也有父母妻小要養,當然應該要領薪水,我們絕對不該以愛心之名去綁架勒索一份工作。
▲社福單位需要耗費大量人力及成本,才能好好長期陪伴一個個案。(圖/兒福聯盟提供)
隨便舉例來說:
「幹,我看錯你了,原來你去恆春有領好高的薪水!」(其實沒有)
但有些人覺得只要比我高的通通都好高,他忽略的事情是,在大都市的醫師更高。請問一下,去偏鄉工作的醫師已經要忍受諸多不便了,薪水也略遜於都市的同業,然後還要被道德綁架的話,誰還要去?
回過頭來說,難道讓社工們在方便的辦公室服務需要的案家,不好嗎?難道要社工在吵雜的工業區,最好還是漏水的鐵皮屋裡工作,才符合一般人心裡想的「我捐助給你的善款,你必須省着點花纔對得起我」。
爲什麼社福機構的員工就不配在臺北市內湖區上班?內湖交通很方便,對於社福機構常要跑來跑去跟其他單位做連結,交通機動性很重要,同時也方便需要的人來尋求協助。
▲兒福聯盟位在內湖瑞光路新址七樓門口。(圖/記者林振民攝)
社福機構就不能購置自己的辦公空間? 180位員工用900坪的辦公場地是奢華嗎?在臺北市內湖區一坪42萬的辦公室是買貴了嗎?捐款就不能用在購置辦公空間?我相信以長遠來說,十幾二十年後回頭看,購買一間能長久固定使用的辦公室是利大於弊的,房價的漲幅、租金、實用性,這些難道不足以讓一間這麼大型的社福單位,擁有自己能自由使用辦公室嗎?有了自己的辦公室,辦一些活動就不需要場地租金,對於一些需要隱私的案主來求助時也更有隱蔽性,不是更好嗎?
還有人說,善款憑什麼要扣行政費用?唉,社工和職員的薪水,辦公室的房租水電,這些要不要支出?
要質疑他們之前,請先想想自己。
你願意每個月領到的薪水被公司要求共體時艱,所以捐一些回去給公司嗎?你願意吹風淋雨曬太陽去居家訪視個案嗎?你願意冒着被家暴的施暴者攻擊的危險去探視孩子嗎?然後還要你不可以領薪水,辦公室最好不要裝冷氣,不然就是浪費善款,不然就是沒愛心。
反思一下,這樣對嗎?
不要那麼容易被無良嗜血的媒體操弄,置產/內湖瑞光路/三億多,下這種標題帶風向的媒體,我希望你全家健健康康整整齊齊地,永世不需要任何社福的關懷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