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修而不廢 財長:一定要比現制好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特種貨物勞務條例(奢侈稅)6月實施屆滿兩年,財政部確立奢侈稅修而不廢的原則財政部長張盛和強調,奢侈稅與證所稅修正一樣,一定要比現在還要好,且年限稅率等都可以納入檢討範圍

根據財政部規劃,奢侈稅檢討確立兩大原則—修而不廢、不分區課稅,且現行奢侈稅將至少繼續實施一季,預計自7、8月展開修法,預定9月立法院新會期提修法案

張盛和表示,奢侈稅不會退場,且奢侈稅的檢討與證所稅修正一樣,一定要比現有版本還要好,且稅率、年限以及排除範圍等都可以納入的檢討範圍。

他並強調,法律都是一體適用,很少法令有分區的,如果要分區只會加深炒作的空間,因爲沒有資料顯示,房價下跌的地區就沒有投機

針對外界認爲奢侈稅效果不彰,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奢侈稅實施迄今,有效讓房市價穩量縮,所以是有效的,但如果希望奢侈稅是特效藥,讓房價下跌則很難。他說「就跟生病吃藥一樣,如果一吃立刻好,那是特效藥,如果吃了比昨天好,那也是有效,端看用什麼角度看」。

依現行奢侈稅規定,持有非自用不動產未滿兩年即出售者,須依其成交價格繳交10%-15%的稅。

此外,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4月底爲止,奢侈稅上路迄今不動產奢侈稅,共有9,363宗,稅金達51.7億元,佔總數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