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宗海:陸國家統一法 已在研擬階段

兩岸和平示意圖。(圖/中新社資料照)

澳門理工學院名譽教授邵宗海東森雲論撰文指出,兩岸統一問題,顯然已在最近兩岸關係紛擾之際露出擡面,官方立場一向甚具權威的《新華社》,就在12月16日國臺辦的例行的記者會上,探詢了是否可能推出《國家統一法》的問題?這在過經驗中是比較罕見的。

文章稱,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當天顯然也是有備而來,沒有否定有此立法趨向的可能不說,而且也非常堅定的搬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於國家統一的規定說法,明確的回答「大陸堅決貫徹執行」。

爲什麼事先沒有一點風吹草動的跡象,而竟由一向比較少見會去發問「尚未在中央決策層面已有政策傾向」的《新華社》來問?

臺灣經驗來看:提出《國家統一法》的有無可能性,再包括了國臺辦發言人堅定的、而且不作拐彎抹角的直接回應,應該是確定這項可能會命名的《國家統一法》,已在研擬階段

其實《國家統一法》在名稱上,並不爲大陸民衆所陌生,早在2005年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之前,這項法案並不是從這樣的名稱去思考的。

最初,在大陸已有很多學者提出以建立《國家統一法》的角度來解決臺灣問題。譬如說,建議北京應採「統一法」來反制臺灣制憲和美國的《臺灣關係法》。

前社科院臺研所副所長李家泉,在2004年5月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就透露:自1996年開始,特別是1999年在臺北李登輝提出「特殊兩國論」以來,大陸對臺專家或學者不止一次提出《國家統一法》的設想;但由於多方面原因,一直未獲中共高層更多關注,不過,在胡錦濤及溫家寶領導班子上臺之後,在對臺工作方面似乎一直在考慮,醞釀更深入,更有效的政策與做法。

在這些主張採取「統一法」概念的學者中,上海東亞研究所所長章念馳更是較早提出看法的一位。

他在2003年3月香港出版的《中國評論期刊中就倡議制訂統一法。他說:我們應該加大對統一內涵的研究,應該不斷髮展統一理論,不斷對統一理論賦予新生命力,去制訂一部「統一綱領」,催生一部「統一法」,將涉及統一前後及每個階段的目標、任務、方法都加以合理規範,讓所有人都瞭解統一的好處及統一的步驟。

此外,在2004年2月,由上海國防戰略研究所主編的《國防戰略研究》雙月刊,2004年第2期刊載馬一篇由「超限戰」作者喬良王湘穗兩位空軍大校聯合執筆的專文「多管齊下 分級施壓 抑獨促統」。他們提出「抑獨促統」等多項建議,第一條就是制訂《國家統一法》,內容主要是涵蓋法律條文明確對臺主張和對臺動武指標。

學者之外,人代會代表、武漢市教育局副局長周洪宇,亦在2004年9月向全國人大提出制訂「國家統一綱領」或「國家統一法」建議案,並提出「國家統一綱領」具體架構。

重要的關鍵,還是在當時擔任總理的溫家寶。他於2004年5月9日,在倫敦訪問途中,會見了當地華僑與留學生時,迴應一位具有國際法背景的華僑單聲之建議時公開表示,北京將認真考慮制訂「統一法」。這是中共中央領導人首度正面迴應制訂統一法,以強制性的法律推動兩岸統一。

不過由於溫家寶這段談話並未經由《新華社》正式報導,因此他的談話只屬於對華僑建議的口頭回應,而不能定位在官方立場。

但是很快的就在溫的談話三天之後,國臺辦發言人李維一在2004年5月12日,迴應臺灣記者一項問題時就堅定表示:「有關促進祖國統一的,來自於各個方面人士與團體的建議,包括以法律手段來促進祖國統一的建議,中國政府都會認真的考慮並予以採納的」。

經過以上這樣的強調後,再加上人民網事後加強報導,大致可以確定中國官方已經對「統一法」的問題進入謹慎考量的階段。

雖然如此,國臺辦對「統一法」仍然充滿了敏感性,同年9月5日,發言人張銘清在面臨臺灣《中央社》記者訪問時,尚稱他根本不曉得有這個「統一法」版本,因此他無法就此做出評論。至於《國家統一法》的制訂進程爲何?張銘清則說,應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所說「認真考慮」爲準。

其實在溫家寶答覆「認真考慮」之後,中共當局實際上已在2004年5月至9月之間啓動了內部徵詢工作,對象包括大陸的涉臺與法律學者,甚至於人大常委也在諮詢之列,希望能徵得法案的可行性與合理性。

此外,爲求得法案在轉移到人代會正式立法之前,先能凝聚中共黨內高層決策人士的共識。因此,如何經由承辦單位的中央臺辦,循序將草擬的法案提交到中共對臺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討論,最後得到政治局常委會的核可,就成爲《國家統一法》後來逐漸轉變成《反分裂國家法》最重要的程序及過程所在。

有幾個跡象可以證明這樣決策的趨勢:

第一,具有中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身份,也兼具人大常委的信春應,2004年5月21日在北京向香港媒體透露,人大正積極研究是否制訂《國家統一法》,對付任何「分裂國家」的行爲,該法除了適用臺灣,也適用於港澳。

這裡比較具有意義的是,信春應「統一法」的主要內容,已經開始針對分裂國家行爲做出反制,而不是規範國家整合的進程。

第二,一項自北京透露的訊息,顯示中共涉臺系統人員在2004年9月間,在北京懷柔召開對臺政策研討會,討論現階段中共對臺政策,會中達成兩項主要結論:制訂統一法,進行兩手準備。

會中並傳達現階段對臺工作,是以反獨爲主,這其中國臺辦「五一七」聲明更是現階段中共對臺工作綱領。

同時,消息人士並稱爲防止臺獨,中共制訂統一法是要以法律制約臺獨發展。

這項報導也透露出,擬定中的法案,即使名稱是「統一法」,內容也是「反獨」爲主。

由於中共中央各相關單位在研究定案時,向來不會公佈細節過程,可能在本文中就沒有辦法提供太多資訊,來說明到底後續的政策是如何演進?譬如說,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的建議案,是採統一法,還是反分裂法的名稱,到底選擇傾向的態度是如何?加上中共軍方到底態度又是如何?或者說,政治局常委會最後的決議,要採用「反分裂法」的動機與依據爲何在?可能就無法做出判斷。

不過從前面二個例子來分析,可以發現自溫家寶同意對統一法的制訂需要「認真考慮」之後,在大陸內部所有涉及或參與這項法案建議與草擬的人員,多數應是以「統一法」的名稱爲前提,去建構防止「分裂國家」行爲的法律。

至於最後不用《國家統一法》而改用《反分裂國家法》名稱,可以從人民網與《新華網》分別引述一位署名林雙川在《半月談》這份刊物上所報導中共「中央對臺工作三大新動向」一文所提及的訊息,這篇報導說「全國人大啓動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程序,是對『臺獨』份子推動『法理臺獨』的有效遏止,運用法律手段促進國家統一的意義十分重大」。

這篇報導尚補充說,以立法形式,以法律手段反臺獨,把臺獨、反分裂上升爲國家意志,大大提升了對臺政策的層次,拉開了依法反臺獨的序幕。

其實,大陸現行的《反分裂法》本就源自於《國家統一法》的最早構想,因此把《反分裂法》改成《國家統一法》,不致於有法源或條文會產生「相互衝突」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