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的復仇!國中遭班導4度性侵 長大苦讀法律系怒告求償…狼師下場淒涼
▲少女國中時期遭班導4度性侵。示意圖非當事人。(圖/記者黃克翔攝)
臺北一位女子,在國中時期遭班導師4度性侵,但當時不敢提告。直到上大學就讀法律系,提起勇氣提告,狼師因此被判2年6個月,但由於民事求償已經超過2年期限,所以判狼師免賠,少女父母則獲判賠100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李男在擔任班導師期間,發現少女住校想家而不適應,因此對她特別關心,而少女也對他相當依賴。但自2011年1初至6月間,李男卻開始分別在學校空教室、生物實驗室,甚至是自己住處,3度強行與少女發生關係。直到少女畢業後,原以爲逃離魔掌的她返校探視,李男色心再起,偷偷將少女帶回教師宿舍再度下手。
少女上大學就讀法律系,大二時受不了內心壓力,跟好友吐露心事後決定提告,李姓狼師也因此被依照4個性侵罪嫌判刑2年6月。民事部分,由於高院認爲少女已經過2年追溯時效,所以判李男免賠,但仍須賠償少女父母共10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