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完麻後下體好痛 法律系女學生告學弟性侵

一名法律系女學生學弟性侵,但檢方認定證據不足不起訴。(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一名法律系女學生前年指控學弟給她抽大麻,然後趁她昏昏沈沈性侵得逞。不過新北地檢署日前認爲罪嫌不足不起訴,女學生聲請再議,經高檢署發回續偵後,仍做出不起訴處分

被害女學生指控,2016年3月某晚,學弟約她呼麻,2人在她的租屋處吸食後發生關係,因爲感覺下體很痛,性行爲一度中斷,但之後學弟又繼續硬上。

聯合報報導,學弟堅決否認性侵和呼麻,強調當天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關係,且學姊雖表示身體不適,也只是要求他趕快結束,最後約莫1分鐘就結束。

檢方調查認爲,縱使該名學弟萬般可疑,但法律並非道德審判,終須迴歸證據裁判,在欠缺驗傷診斷證明、測謊鑑定、通聯記錄及其他客觀積極證據下,按照「罪疑惟輕、利規被告原則,對學弟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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