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酒後性侵 簡訊傳「下次麻煩技術好一點」難告成

▲酒後發生關係被告妨害性自主。(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劉姓男子到楊姓女以住處喝酒,兩人酒後發生性關係,事後被控告硬上,不過,他拿出line通聯記錄,指出女方說「下次要奸別人時,麻煩技術好一點」等文字檢察官認爲無法證明女方已達酒醉不能或不知抗拒的程度,不起訴劉男

據《聯合報》報導,劉男供稱,楊女心情不好,叫他買酒過去陪她,很自然發生關係,且對方意識清楚,沒有昏睡,也沒拒絕。更提出line的聯絡,女方曾說「我對你一直有好感,只是還在猶豫要不要」。

檢察官認定,2人是在酒醉意識均模糊下親熱,因此無法證明楊女已達酒醉不能或不知抗拒的程度,不起訴劉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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