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入校園性侵2生 臨時工判9年

宜蘭王姓男子(中)侵入校園行竊,還性侵女學生,宜蘭地方法院判他9年徒刑。(翻攝照片

在宜蘭縣擔任臨時工的王姓男子,今年6月間侵入某所學校女生宿舍中行竊,王男不只偷取財物,甚至還對1名女學生指奸,女學生大聲呼叫後,王男竟又跑到其他寢室,對另1名女學生性侵未遂,宜蘭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王男9年徒刑。

王姓男子因工作之故在該所學校附近租屋,6月某日凌晨3時,他以攀爬圍牆方式潛入校園,再從1樓窗戶中侵入宿舍,王男打開門窗後,進入第一間寢室後,偷走3名學生的2400元,隨後再去其他2間寢室,竊取2700元等財物,犯案時間約30分鐘。

王男行竊後,旋即侵入第4間寢室,趁1名女學生熟睡之際指奸得逞,女學生向室友呼救後,王男隨即逃離。在女學生呼救後,女生宿舍一陣騷動,但王男色心大起,竟在凌晨4時許又摸進第5間寢室。

王男進入寢室後,一手抓住女學生的手,另一手伸進女學生衣物內,該名學生極力反抗、掙脫後,王男才未得逞,案發後受害學生向警方報案,經警方調閱監視器、查訪周邊住戶,在當日逮捕王男。

法院認爲,王男不僅恣意且取他人財物,犯後還否認竊盜犯行;王男爲滿足其性慾,侵入女學生的寢室,所爲造成2人身心受創甚鉅,迄今仍留難以抹去的陰影,所生危害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