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看恐怖片嚇到…輔導員陪睡摸私處「值班室脫褲猥褻」下場曝

▲4名少年於安置期間,練姓輔導員猥褻,一名受害少年與父親提告求償70萬元。(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ETtoday新聞雲)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練姓男子任職新北市某安置中心輔導員期間,涉嫌猥褻至少4名安置少年,刑事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10月,二審改判4年;其中一名受害少年與父親向練男提告求償70萬元,北院日前判他應賠父子20萬元。

練男自2015年4月任職生活輔導員,利用職務行多項猥褻犯行,例如少年看恐怖片、晚上不敢自己睡,趁同睡時伸手進衣內摸胸、大腿臀部下體,又或在值班室客廳餐桌曬衣間等處,壓制少年強脫衣褲揉捏下體,直到社工偶然聽到受害少年相互訴苦,纔將此案踢爆。

其中一名受害少年控訴,練男於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間,共對他進行9次猥褻,與父親要向練男各求償35萬元;練男認爲,少年說被猥褻時有大力反抗,卻沒因此受傷,說他沒濫用職權,卻又控訴他猥褻,說詞反覆之外,先前少年就有因竊盜、說謊,而遭他質問,懷疑少年是挾怨指控

法官認爲,練男犯行已經刑事判決認定,說少年是挾怨控訴,但本件是社工揭發,且少年於偵查、審理期間,控訴練男猥褻犯行也講得差不多,應有相當可信度,不能因爲少年先前的偏差行爲,就否定他的控訴內容判練男應賠父子各10萬、共20萬元。

生火了!連我媽都用到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