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預計不會有大量公司因現金分紅不達標被實施ST 以2022年度數據測算滬市涉及公司數量約30家

財聯社4月30日電,上交所就正式發佈《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等9項業務規則答記者問。本次規則修訂引入現金分紅不達標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措施,目的在於以更強的約束督促公司回報投資者。與“退市風險警示”(*ST)不同,上市公司不會僅因爲分紅不達標而被退市。

分紅不達標實施ST情形,針對的是最近一年盈利且母公司報表年末未分配利潤爲正值的公司,對過去三年的分紅情況進行總體評估,當三年累計的分紅比例和分紅金額均不滿足要求時(即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淨利潤爲正值且母公司報表年末未分配利潤爲正值的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現金分紅總額低於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年均淨利潤的30%,且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低於5000萬元),公司將會被實施ST。回購註銷金額納入前述現金分紅金額。指標設計兼顧了投資者回報訴求和公司持續發展需要,公司可以在三年的評估期內根據公司盈利和現金流情況自主制定分紅計劃。此外,規則充分考慮了科創板企業研發投入大等情況,作了差異化安排。

本次設置具體指標時,綜合考慮了未分配利潤、盈利情況等影響上市公司分紅的各種因素,預計不會有大量公司因現金分紅不達標被實施ST。以2022年度數據測算,滬市涉及公司數量約爲30家。該規則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首次“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指2022年度至2024年度,所涉及的公司仍有時間改善公司分紅情況。規則正式實施後,將會推動更多公司真金白銀回報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