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擬完善主板上市條件 適度提高淨利潤、營收等指標

上交所經認真研究論證,擬完善主板上市條件,適度提高淨利潤、現金流量淨額、營業收入和市值等指標。具體來說:

(1)將第一套上市標準中的最近3年累計淨利潤指標從1.5億元提升至2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指標從6,000萬元提升至1億元,最近3年累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指標從1億元提升至2億元,最近3年累計營業收入指標從10億元提升至15億元。

(2)將第二套上市標準中的最近3年累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指標從1.5億元提升至2.5億元。

(3)將第三套上市標準中的預計市值指標從80億元提升至100億元,最近1年營業收入指標從8億元提升至10億元。

同時,在《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中進一步明確主板定位,對發行人的行業地位等提出細化要求。修訂後的主板上市條件,擬自新上市規則發佈之日起實施,尚未通過上市委審議的主板擬上市企業應當適用新的上市條件;已通過上市委審議的,適用修訂前的上市條件。對於未通過上市委審議,且不符合新的上市條件的企業,上交所將引導其重新申報在其他合適的板塊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