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灘車禁入沙灘地業者錯愕 花蓮縣府爭取設專區

花蓮縣議會30日舉辦「沙灘車產業管理方式」專案會議,邀集沙灘車業者、縣府觀光處等單位,對經營困境、法規面交換意見。(王志偉攝)

花蓮縣政府依行政院「沙灘車管理指引」,禁止沙灘車進入沙灘地,縣議會30日開專案會議,邀縣府與業者討論,縣府觀光處表示,沙灘地屬國產署未登錄土地,能否撥用代管或租給業者都還要釐清,會議主席、議員楊華美則要求縣府盤點縣內其他場域,評估在鳳林遊憩區、鹽寮廢棄漁港沙灘地成立專區。

宜蘭南澳神秘沙灘、北花蓮三棧沙灘盛行沙灘車活動,因危險也有破壞生態之虞,中央與地方限制沙灘車不可進入,花蓮在暑假旅遊旺季發出禁令,引起業者錯愕。

楊華美昨邀沙灘車業者、縣府開專案會議,雙方就經營困境、法規面交換意見。觀光處長張志翔表示,沙灘區涉及許多管理權責,多次跟中央行文解釋法令疑慮,沙灘區由《海岸管理法》管制,沙灘地則屬國產署未登錄區,縣府能否認領管理仍待釐清。

對《土地法》熟稔的議員黃馨認爲,縣府可代管未登錄土地,土地管理釐清後就能合法畫設專區,各鄉鎮也能比照辦理,不過張志翔說,若無償撥用代管,能否租給業者營利又是一個問題。

張志翔指出,縣府站在輔導立場,多次向中央反映朝設置專區規畫,行政院會議預計9月6日舉行,縣府會持續爲業者爭取。

楊華美則請縣府盤點縣內適合沙灘車用地,也要求評估鳳林遊憩區、廢棄鹽寮漁港做爲專區用地。

沙灘車協會理事長黃鴻達說,沙灘車禁令發佈後,遊客直接掉了6到7成,長遠計劃希望能以現有三棧溪出海口以北範圍,設置遊憩用地,明定管理規範、業者家數、稅收、環境維護等,也方便縣府管理,目前希望能有緩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