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議員緊盯沙灘車管理 徐榛蔚迴應了
沙灘車仍大規模在出海口等沙灘地奔馳,衝擊生態環境。(縣議員楊華美提供)
花蓮縣近年興起沙灘車活動,不過經年在沙灘奔馳恐破壞環境、衝擊生態,花蓮縣議員楊華美去年5月定期會總質詢時,凸顯沙灘車產業引發的各種問題。楊今天在議會關注此案,認爲縣府不該卸責,不過縣長徐榛蔚迴應,中央已跨部會討論,縣府將於5日彙整相關資料後送中央明定管理辦法,讓縣府有母法可依循執法。
無黨籍縣議員楊華美持續追蹤沙灘車管理問題,直指縣府未能落實執法。(王志偉攝)
楊華美質詢指出,花蓮溪嶺頂的海邊,沙灘車業者大規模整地,沙灘車是個新型態的觀光遊憩產業,卻也衍伸了很多的問題。她在去年5月定期會總質詢,議會也組專案,要求縣府重視海灘遊憩的安全、維持產業與生態環境的平衡、輔導沙灘車業者等。
她說,8個月過去,沙灘車議題逐漸受到全臺關注,去年底監察院主動調查沙灘車的問題,今年4月20日,行政院召開各部會權責分工會議,蒐集各方資訊,責成主管機關交通部做出「沙灘車管裡指引」。
楊華美要求觀光處、建設處、農業處以及地政處長到備詢臺一一答覆相關職權,她說,很可惜的是,縣府團隊一直認爲中央沒有法規所以不能做(勸導、取締),事實上每個局處都法規可落實取締,也強調,沙灘是公共財,不應被某些產業佔據,近年蓬勃發展的極限運動帶來觀光效應與衝擊考驗縣府如何管理,縣府若無擘劃能力,即明顯失職。
花蓮縣長徐榛蔚答詢指出,沙灘車管理事涉非常多單位,地方政府缺乏管理辦法,也是全臺縣市政府面臨的問題。監察院啓動調查後,中央已跨部會討論並請交通部彙整地方意見,做出完成沙灘車管理指引。
徐榛蔚說,本月5日縣府將把意見彙整送中央交通部、觀光局等業管單位,明訂沙灘車管理指引依據,等中央作出管理辦法(母法),縣府將進行盤點,配合中央或做輔導、勸導,讓沙灘車產業與地方共榮共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