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男拜託妹妹當女兒生母 姊幫報戶口踩中陷阱「判拘役10天」
▲趙男的女友礙於身分問題,無法登記成爲女兒的生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LibreStock,與本案無關)
基隆趙姓男子2010年與女友生下一名女兒,無奈女友是逃逸移工,無法登記爲生母,他乾脆拜託自己的妹妹「頂替」,再請姊姊幫忙到新北市某戶政事務所報戶口,結果害姊姊吃上僞造文書罪。基隆地院法官考量到趙女是爲了幫弟弟的忙,加上對法律不熟悉纔會觸法,最後判她拘役10日,緩刑2年。
判決書中提到,趙男在2007、2008年間認識女友,對方在交往期間懷孕,並於2010年12月生下一名女嬰,考量到女友是逃逸移工,無法登記爲生母,於是拜託妹妹以生母的身分充當申請人,2011年1月再由姊姊拿着妹妹的身分證、印章以及出生證明書,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趙男拜託妹妹充當自己女兒的生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後來整起事件露餡,檢警進一步追查,確認趙女是在知情的情況下,拿着假的出生證明(開立的醫生不知情)去報戶口,因此依僞造文書罪將她起訴。
趙女到案後坦承犯行,基隆地院法官認爲,趙男是因爲女友無法享有全民健保,連親生女兒都得登記在別人名下,犯罪動機尚可憫恕;而趙女是爲了幫助弟弟,加上不熟悉法律規定纔會觸法,主觀上惡性非重,犯後也很後悔、願意接受裁判,考量到她並無前科,經過這次的事件應能知所警惕,最後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