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男拜託妹妹當女兒生母 姊幫報戶口踩中陷阱「判拘役10天」

趙男女友礙於身分問題無法登記成爲女兒生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LibreStock,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基隆趙姓男子2010年與女友生下一名女兒,無奈女友是逃逸移工,無法登記爲生母,他乾脆拜託自己的妹妹「頂替」,再請姊姊幫忙到新北市戶政事務所報戶口結果害姊姊吃上僞造文書罪。基隆地院法官考量趙女是爲了幫弟弟的忙,加上對法律不熟悉纔會觸法,最後判她拘役10日,緩刑2年。

判決書中提到,趙男在2007、2008年間認識女友,對方在交往期間懷孕,並於2010年12月生下一名女嬰,考量到女友是逃逸移工,無法登記爲生母,於是拜託妹妹以生母的身分充當申請人,2011年1月再由姊姊拿着妹妹的身分證印章以及出生證明書,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趙男拜託妹妹充當自己女兒的生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後來整起事件露餡,檢警進一步追查,確認趙女是在知情情況下,拿着假的出生證明(開立的醫生不知情)去報戶口,因此依僞造文書罪將她起訴。

趙女到案後坦承犯行,基隆地院法官認爲,趙男是因爲女友無法享有全民健保,連親生女兒都得登記在別人名下犯罪動機尚可憫恕;而趙女是爲了幫助弟弟,加上不熟悉法律規定纔會觸法,主觀惡性非重,犯後也很後悔、願意接受裁判,考量到她並無前科,經過這次的事件應能知所警惕,最後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