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滄發佈直播購物指南

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市場監管局結合近期多起直播購物投訴情況,於10月30日發佈直播購物指南,提醒消費者保持理性心態,莫受直播間營銷氛圍影響,謹防衝動消費。

據介紹,直播帶貨是電商領域的一種創新銷售方式,通過直播帶貨可以實時與觀衆進行互動,回答問題、介紹產品等,並在直播過程中進行銷售和推廣。不過,有不少消費者反映稱,直播帶貨存在質量差、售後服務跟不上、虛假宣傳、誘導私下交易等問題。

近期,海滄區市場監管部門受理了多起關於直播購物“貨不對板”的投訴案件。消費者陳先生稱,他在一家電商平臺直播間裡購買了一部售價999元的手機,商家在直播間裡宣傳的手機內存是512G,收到後發現該手機內存爲128G,陳先生與商家取得聯繫,申請更換512G內存的手機遭到拒絕。經海滄市場監管所調解,商家同意換貨。消費者寇女士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她在一平臺直播間看上了一支售價150元的櫻花瑪瑙手鐲,收到貨後卻發現與在直播間裡挑選的不一樣,手鐲上有很多黑點。她在平臺上申請退貨退款未果後,遂投訴12315,經調解,商家同意退貨退款。

海滄區市場監管部門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在“雙11”購物節來臨之際,海滄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直播購物時須注意以下事項:

保持理性心態,謹防衝動消費。直播帶貨誘導消費者衝動消費,不要受直播間“最後五分鐘”“只剩下十件”“明天就要漲價”等煽動性宣傳語塑造的營銷氛圍影響,不要因所謂的“湊單”而忽略實際需求,盲目購買不必要的商品,也不要出於對主播個人的盲目信任而衝動消費。

選擇正規平臺,防範交易風險。消費者應選擇資質齊全、信譽良好的平臺、網店,注意區分自營和平臺內經營者,閱覽查看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等相關信息,慎重選擇由第三方跳轉的購物鏈接,不要購買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

留存相關憑證,謹防維權無門。爲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直播購物時應及時保留商家直播錄屏、承諾截圖、聊天記錄、購買記錄等信息。一旦發現商品質量不合格、貨不對板等問題時,要及時與商家及平臺溝通協商,協商不成的,可撥打12315、12345熱線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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