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法庭攻防內幕!檢問「如果是親友,你還會不會殺」 嫌:不會

檢方不斷主張嫌犯案時還有識別能力。(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鄭姓男子刺殺鐵路警察李承翰致死,因思覺失調症嘉義地方法院判無罪,裁定50萬元交保,也引發法院和檢方鬥法。檢方透露,曾問被告「如果是親友還會不會行兇」,被告回答「不會」,代表被告是有識別能力。且檢方也建議能多一家醫院來鑑定,但不被合議庭採納,檢方說,法官只相信鑑識報告。而檢方二度抗告臺南分院預計3日公佈結果

檢方不服嘉義地院鄭嫌交保,因此向臺南高分院提起抗告;而高分院認爲,得確保被告不會危害社會,1日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地院;地院仍維持50萬元交保,但追加7項條件。對此,李母拿同樣也是遭罹患思覺失調症嫌犯殺害的小燈泡例子,要地院別讓鄭交保,「真的,我也不能接受…反正不能讓他出來就對了。」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英俊受訪。(圖/東森新聞

鄭嫌一審獲判無罪,當時在法庭上,檢方不斷主張嫌犯犯案還有識別能力。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說,曾問被告在行兇過程當中的心路歷程,如果假設是他的親友的話,他會不會殺,「他明確告訴公訴檢察官說『不會』,他識別能力沒有完全喪失。」

鄭嫌能判斷不殺家人,讓檢方堅信還能辨別;不過,法官仍認爲,被告是妄想症才殺人。檢方爲說服法官,找證人要求看見監視器畫面,且希望能再找一家醫院鑑定被告狀況。蔡英俊說,法院只有相信鑑定報告,他們建議找另外一家醫院做鑑定,但合議庭不採納。

地院認爲,鄭嫌犯罪當下妄想有人要害他,且受到刺激做出反應;且鄭嫌和小燈泡案不同,王景玉是預謀找弱小對象下手。而地院二度裁定鄭嫌交保,檢方二度提起抗告,臺南高分院預定3日會做出裁定結果。

李母盼法官別讓鄭嫌交保。(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