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隻松鼠前高管盜賣公司廢紙箱被判刑,還收受寶馬車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三隻松鼠物流參謀部總參謀蔣某夥同他人將公司出售的廢舊紙箱佔爲己有,還收受賄賂並向行賄人索要寶馬車一輛,非法收受和索取財物共計70餘萬元。6月21日下午,三隻松鼠相關負責人迴應記者稱,上述案件是公司在內部自查時發現了蔣某違法犯罪的線索,在進一步調查取證後向公安機關舉報反映。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蔣某、童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佔一審刑事判決書公開,案號(2021)皖0203刑初28號,審理法院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法院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蔣某利用其擔任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經理兼配送倉經理及發貨倉運營經理的職務便利,收受北京龍金勞務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王某所送現金279042元及寶馬牌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429000元)。另外,被告人蔣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被告人童某採取銷售不入賬或調整過磅表等方式,將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的廢舊紙箱(價值人民幣684000元)佔爲己有。

法院認爲,被告人蔣某身爲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708042元,其行爲已觸犯刑律,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告人蔣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被告人童某將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財物(價值人民幣684000元)非法佔爲己有,其行爲已觸犯刑律,構成職務侵佔罪,並屬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事實罪名成立。

最終裁判結果爲,被告人蔣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被告人童某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