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理由 中日韓FTA必須達成

11月24日,對日本進行正式訪問的大陸外交部長王毅(左)在東京與日本外相茂木敏充舉行會談。(新華社

11月15日,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與各國領導人共同出席並見證RCEP簽字儀式商務部長鐘山代表中國在協定上簽字。(新華社)

2019年12月24日,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中)在成都南韓總統文在寅(左)、時任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右)出席第七屆中日韓工商峰會。(中新社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剛簽署完畢,作爲成員國的中日韓,近日又要準備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這也帶來「中日韓自貿區是否還有推動意義」的疑問,大陸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東北亞研究所所長笪志剛25日在《環球時報撰文指出,中日韓FTA談判必須達成的三大理由:東北亞區域穩定與和平需要中日韓FTA的護航、中日韓FTA將成爲RCEP走深走實助力、中日韓FTA將成爲全球高品質合作典範

RCEP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貿易市場,其佔了全球30%的人口、30%的GDP,隨着簽署完畢,陸方近期明確表示有意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對於中日韓簽訂FTA,開始有不同聲音的傳出,擔心中日韓要在更高、更好貿易平臺上的理想恐被壓縮。

東北亞穩定新翅膀

笪志剛說,中日韓FTA不僅不應後退,還應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東北亞區域穩定與和平發展需要中日韓FTA的護航,綜觀歷史,東北亞區域曾被稱爲「冷戰火藥桶」、「鐵幕策源地之一」,也是非傳統安全問題多發地,正是經貿發展最早打破了這些不和諧因素,橫看東北亞各國,它們處於不同發展階段、擁有不同社會制度,但是優勢潛力具有互補性,具有從雙邊向多邊、打造高水平經濟圈的歷史需求與現實基礎。

笪志剛指出,近年來,由於中日韓合作頻繁,順勢帶動整個東北亞區的經濟潛力,美中不足的是,缺乏一多邊制度或組織來有效統整,致沒有充分發揮,而中日韓FTA可填補東北亞區域合作制度和機制的空缺,也將爲區域內各國解決歷史恩怨問題,併爲現實矛盾提供新的解決方案,這就等於爲該區域的穩定與和平、合作與發展插上了保駕護航的新翅膀。

二是中日韓FTA將成爲幫助RCEP走深走實的蓄水池,RCEP順利簽署,與中日韓積極參與有關,此過程不僅使三國成爲推動RCEP實現預定目標的重要保證,也使持續多年的中日韓FTA談判,擁有了與RCEP無縫對接的可能,並從中借鑑機制、市場分享和成果共享等,除了可以在通商機制整合上借鑑RCEP經驗,中日韓FTA也能將RCEP的多邊合作外溢效應,向東北亞區域延伸,最終形成中日韓FTA設計優勢與RCEP實踐優勢的相得益彰,在理念與實踐上相映成輝

有望成小多邊風向標

其三原因是中日韓FTA將成爲全球高水平開放與高品質合作的典範,近年來,全球貿易圍繞深化區域和多邊合作,不僅東亞地區出現極大的變化,中日韓之間也出現諸多細微、良好的轉變,在中日關係穩定、中韓疫情下加快合作的同時,中日韓關係改善、轉好的跡像明顯,例如:大陸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訪日韓、第九屆中日韓領導人會議有望下月在南韓舉行等,達成外界對三國打造高水平、多邊合作機制的期待。

笪志剛表示,中日韓FTA有望成爲「小多邊」的風向標,也是RCEP實踐的新試驗田,從促進東北亞與東南亞的區域對接、從推動印太區域與西北太平洋的多元合作,甚至從未來在亞洲形成統一大市場的機會來看,中日韓FTA機制都是迫切需要被推進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