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鴿保健食品宣稱療效 屏縣開罰20萬
不少鴿友從飲食調配飼養賽鴿,但坊間標榜療效的賽鴿健康食品,一不小心恐將觸法。(林和生攝)
全臺賽鴿事業發展蓬勃,龐大資金輪動吸引不少鴿友相繼投入,也讓坊間出現不少偏方。屏東近來便發現,有業者標榜賽鴿專用的保健食品,強調可治菌、抵抗病毒及增強免疫系統等療效功能,但一不注意恐將觸法,屏東縣動物防疫所日前更開出一張20萬元罰單。
屏東動物防疫所長李永文指出,日前接獲民衆檢舉,位於竹田鄉的某企業社於臉書網頁刊登販售具動物療效的賽鴿專用保健品,內容詳列具有「強化免疫系統及治療細菌、病毒及腸炎功效」等字樣,行爲已涉及宣稱動物療效。
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19條之1第3項規定,「非動物用藥品,不得爲具有預防、治療動物疾病或促進、調節動物生理機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違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其實類似產品在網路上滿多的」,李永文坦言,近年來屢屢接獲民衆檢舉網路販售具有「動物療效」的營養或保健品,標榜含天然活菌及草本配方的動物保健品,依法不得宣稱「療效」或「廣告」,應避免商品簡介涉及易生誤解用詞。
「以爲是人吃的纔會受罰」,業者收到罰單後直喊冤,解釋不瞭解規範,單純要分享自己研發的配方,沒想到收到高額罰單,「賺得都不夠賠」。
李永文所長強調,動物用藥品不屬於一般商品,因此買賣條件、使用方式、處方箋記載事項、保存或販賣應記錄資料,都有一定規範,不論是否領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的業者,均不得於網路上販售動物用藥品,否則還是有罰則,將開罰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