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查詢制度 把“大灰狼”擋在校門外

人民網北京5月30日電 (孟植良)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正式實施。其中入職查詢制度被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吸收,成爲法律剛性規定

新未成年保護法規定,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應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爲記錄的,不得錄用。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成癮性重犯率高等特點。”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表示,只有限制其接觸未成年人,才能從源頭上最大限度防止再犯。將預防關口前移至入職審查階段,並採取嚴厲的從業禁止手段,非常必要。

2020年9月,最高檢、教育部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建立教職員工准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規定中小學校、幼兒園新招錄教職員工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授予申請人教師資格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對具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不予錄用或者不予認定教師資格,從而把“大灰狼”擋在校園之外,有效預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發生。

“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62條進一步擴大了入職查詢的範圍,一方面將查詢主體擴大至所有的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另一方面將查詢信息擴大至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這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史衛忠表示,實踐中,不履行強制報告義務、不按照規定查詢的,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17條、第126條的規定,應當依法對相關部門予以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據統計,2018年至2020年,全國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6萬人,起訴17.1萬人。推動建立集取證、心理疏導、身體檢查功能一體的“一站式”辦案場所1029個。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救助4338件,同比上升2.6倍。

“最開始推出入職查詢制度,是爲了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北京市豐臺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陳莎莎對人民網記者表示,新修訂的未成年保護法擴大了入職查詢信息的範圍,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更大,使得未成年人能夠在更安全的環境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