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平臺清算 恐面臨流動性風險

大陸國務院再提地方融資平臺破產清算。圖爲2020年9月上海外灘大會致力推動金融科技普惠。(新華社

大陸國務院最近發佈的一份聲明中指出,地方融資平臺「如果失去清償能力,要依法破產重整或清算。」

這一提法引起市場廣泛關注,這可能預示在未來將看到這一類國有企業出現債券市場上的首次違約。對於投資者而言,可能會有一些令人意外的事件發生。

大陸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透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等。

中金公司研究報告指出,截至2018年底,地方融資平臺的帶息負債超過30兆人民幣(約新臺幣130兆),佔大陸GDP的比例爲34%。最令人擔憂的是,這些平臺公司的償債保障比率只有0.4倍,即這些企業的經營性現金流無法支付當年到期的債務利息。如果不能借新還舊,將面臨嚴重的流動性風險

大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教授毛捷分析,這並非官方首次提到地方融資平臺公司破產重組或清算,早在2018年就有類似表述。

目前會破產重組或清算的融資平臺公司主要是部分縣級及縣級以下的平臺公司,這一些縣級平臺公司的特點是現金流不穩定,財務狀況比較差,隱性債務比較多,將成爲未來破產重組或清算的重點對象

中央財經大學財稅學院教授溫來成認爲,這一提法是常規提法,因爲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也是法人,如果資不抵債可以依法破產重組或清算。不過從近些年平臺公司轉型路徑來看,這種情況很少,多數是對平臺公司進行兼併重組、整合歸併,或者對空殼類平臺公司直接撤銷。

毛捷強調,平臺公司破產重組或清算的前提,首先必須要剝離政府融資職能,成爲一個純粹的產業類國企。然後在失去清償能力的情況下,才能進行破產重組或清算,以將負面影響減少到最小。如果承擔政府融資職能的平臺公司直接破產重組或清算,那負面影響會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