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立請求法院禁永大4/18股臨會 獨董陳世洋:召開決定不變

▲HITACHI。(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記者姚惠茹臺北報導

日立(HITACHI)今天(19日)發出聲明,提到永大獨董陳世洋召集股東臨時會理由不充分、影響股東參與應賣的決定,並且損害永大公司利益,已向法院請求裁定禁止永大召集4月18日股東臨時會,對此,獨董陳世洋表示召開決定不變,待收到法院通知再作答辯。

日立今天發表聲明,內容永大獨董陳世洋上月發函給永大機電,質疑董事會授權臺灣日立電梯,進行公開收購前盡職查覈程序有疏漏,但未曾提出「董事會成員違背法令或董事忠實義務」的具體事證,因此向法院請求裁定禁止永大召集4月18日股東臨時會。

日立並以三個觀點提出質疑,其一召集股東臨時會理由不充分,日立提到,永大董事會對所有收購案均充分討論併合法正當表決,其二召集股東臨時會影響股東應賣的決定,更是有可能因全面改選的極端手段架空公開收購制度,讓公司與所有股東無端承擔成本,其三認爲這是個別獨董的反制派系行動,卻影響公司正常營運。 對此,永大獨董陳世洋隨後出面迴應,日立公開收購永大,應該要按照臺灣公開收購的法律,但是評價報告收購價格合理意見書並未按照規定進行常規化調整,而且永大獨厚日立進行盡職審覈,排除其他兩家國際電梯公司,堅持4月18日股東臨時會召開決定不變,待收到法院通知後再行答辯。

▲永大獨董陳世洋。(圖/永大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