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闖軌修法「加重罰」! 故意者不給撫卹金、醫療補償

鐵路平交道。(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違規闖越平交道事故事件頻傳,除了造成死傷,也會讓列車有延誤及財物毀損。25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通過《鐵路法修正草案,任意闖越鐵軌造成事故者,罰款加重爲1萬到5萬元,故意或過失行爲者,也不予給付卹金醫療補償費。

根據統計,行人任意闖越臺軌道、平交道,6年來共有400起,造成330人死亡、204人傷臺鐵累計求償金額更高達2.8億元,除此之外,發生死傷事故,造成列車多有延誤,也影響了其他乘客權益

▲任意闖越鐵路平交道者,修法加重罰。(圖/記者徐文彬攝)

依照現行鐵路法第70條,針對任意闖越鐵軌造成事故者,開罰1500元至7500元,立委李鴻鈞等人提出「鐵路法第六十二條及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25日在交委會初審通過,將罰款加重爲1萬到5萬元,提高逾6.6倍,希望嚇阻民衆闖軌行爲。

另外,立委也一同提案修正鐵路法第62條,原法規定「鐵路行車等事故致人死亡、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負損害賠償責任,即便非鐵路過失,仍酌給卹金或醫藥補助費」,將增訂成「事故之發生系出於被害人故意或過失行爲者,應不予給付撫卹、醫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