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巡佐撫卹金全給小三 妻小反而無法領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信義分局(如下圖,翻攝自信義分局網站)一名已故巡佐江阿杉,生前外遇十多年拋妻棄子,日前因爲癌症過世,元配請領撫卹金時才發現,江阿杉竟然早已另立遺囑,把錢都給了小三。7日元配聲淚俱下,甚至下跪,控訴信義分局在過程中偏袒小三,而分局長在聽了陳情之後,也鄭重道歉。

「十幾年來他拋棄我耶!3個小孩生活費我都自己負擔。」陳情人太太對着分局長下跪陳情,究竟是爲了什麼?因爲她已故的丈夫江阿杉正是信義分局的巡佐,過去十多年外遇,拋棄妻子與3個孩子養家,月初因爲食道癌病逝,江太太依法請領撫卹金,才發現江阿杉竟然還立了遺囑,要把錢給小三。

江太太遭遇作爲人妻所能嚐盡的羞辱,更令她崩潰的是,法律明文規定撫卹金要給血親,信義分局卻收了小三片面提出的遺囑,反而刁難元配,江阿杉女兒:「警員就一直拿着遺囑在那邊講說,今天就因爲有這份遺囑,所以你們沒有辦法申請撫卹金。」

信義分局長在瞭解事情原委後,坦承分局處理失當,「我們說明不夠周延,或着說是我們的接待態度也不夠周延,我要在這裡向江太太致歉。」但江阿杉母親情緒則是很不穩定,「我兒子死不到一個禮拜就鬧成這樣,我可憐的孩子啊,這樣鬧有什麼意思啊!」

只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法律的難題,包括遺囑有沒有效力?元配與子女權益如何保障?最終將由銓敘部判定。(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