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傳統保單首年上限400億 繳費年期至少4年

人民幣傳統保單今(20)日開放保險辦理,但爲避免業者銷售短天期的產品,因此初期限制商品的繳費年期至少要4年以上。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20)日開放以人民幣收付之非投資人身保險業務,也就是說,人民幣傳統保單預計明年初上路,且初期限制商品的繳費年期至少要4年以上,官員表示,估計第一年最高銷售額度可達新臺幣400億元,有助於提供國人多元保險商品及資產配置之選擇。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由於人民幣傳統型保單,因涉及人民幣資金去化管道、商品送審規範責任準備金利率釐訂等,需有監理配套措施,經與壽險公會中央銀行外匯局單位研商後,開放人民幣傳統型商品及相關配套措。

保險局官員指出,考量人民幣資金去化管道有限,因此訂定公司人民幣傳統型保險商品的銷售限額計算方式。例如各公司承作人民幣傳統型保險業務,以再保險方式辦理,經由限以比率再保險方式辦理,且分出比例50%以內之再保險分出業務部分得不計入限額範圍

也就是說,保險業要銷售人民幣保單,其資本適足率(RBC)必須達到200%以上,且有限額。而人民幣傳統型保單業務,以再保的業務方式辦理,分出的比例在50%之內的部分,就不計入限額當中,能將分出50%的部分給加回來,因此承作金額能再增加。金管會表示,若依公式計算,目前20幾家保險公司第一年每家至少可銷售1億臺幣的人民幣保單,主要是根據各公司資產負債規模計算銷售額度,規模最大的公司最高銷售額度可達90億臺幣之多,至於全體保險業第一年可承做人民幣保單規模最高約400億臺幣。

但金管會也強調,各公司第一張以人民幣爲收付幣別之傳統型保險商品,爲需採覈准制,必須先送審。同時,爲避免保險公司銷售繳費期間較短的類定存人民幣傳統型保險商品,因此此類商品開放初期,將限制以繳費年期應至少4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