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輻射污水外泄 嚴重性跳升兩級至第3級

當地時間2013年8月6日,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政府官員與核專家正在檢查建築工地,以防止放射性污水泄漏至海洋。(圖/CFP)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21日舉行例會,針對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廠儲存槽泄漏約300噸高度污染輻射污水一事,提出一份方案,由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INES)第1級「異常警示事件」,跳升兩級至第3級的「嚴重事件」,意味出現重大異常情況,這是當局在清理核污染以來遭遇的最大挫敗。跳升至第3級的最後評估,將由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再確認。

2011年東日本發生大地震海嘯後,福島第一核電廠反應爐爐心熔燬,同年4月12日日本政府將福島核一廠的1至3號機組核災事故等級上修至INES最嚴重的7級,之後頻頻發生輻射污水外泄,至今無法解決。

根據IAEA網站指出,國際核能事件每上升1級,嚴重程度增加10倍。依INES分8等級(0至7級),福島輻射污水外泄嚴重程度,相當於前面數來第5的「第3級」,屬「重大異常」。

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表示,19日接獲的東電報告是「至少外泄120噸輻射污水」,暫訂輻射外泄等級是第2低的「第1級」,但東電20日改口指外泄量是300噸,這是核災危機發生以來,最嚴重的輻射污水外泄事件,而東電還不清楚外泄地點原因,也不知道其他儲存槽是否有同樣情形,因此原子能規制委員會重新評估。

福島第一核電廠有1059座輻射污水儲存槽,約350座與這次外泄高濃度輻射污水的儲存槽同型。第一核電廠儲存槽內的污水約30萬噸,核子反應爐機房地下的污水每天增加400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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