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話題-別亂貼心理學標籤

每次社會發生重大治安不幸案件,一些媒體總喜歡引用心理學者的看法,以爲兩者是相干的,而且是對症下藥的,其實並非是如此。

以這次北投文化國小女童被隨機割喉案件爲例,許多媒體又再一次地遵循傳統,歸納出所謂「犯案者的人格特質」,追究其陰暗面。這樣做,不但對預防犯罪無益,反有亂標籤之嫌,徒然製造出更多的社會亂象而已。

這次的兇嫌被歸納爲反社會型人格,於是他們的鄰居、同學以及過去服務過的社區,又陸續傳出一些屬於穿鑿附會性質的看法,落井下石,好像一個人犯案是可以預先察覺似的。

有些計劃型的犯案確實可以預先察覺,但前提是,觀察者必須要有充分的時間與犯案者互動,得到對方信任,纔有可能得到正確的結論,像鄭捷案就是。一般性的觀察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會弄得人心惶惶,看似在解決問題,其實是在製造問題。

在心理學的領域裡,社會科學家根據長期所蒐集到的案例,歸納發展出各式各樣的人格理論企圖界定和探索個體生命風格以及性格之中的常規,落實在應用的時候,常常會帶來破壞性影響

因爲從大的宏觀架構區分類型,固然可以看出同一類型者的共通性,但往往忽略了個體間更多的差異性,而那些細微的差異性,通常纔是造成是否犯案的最主要的原因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