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陳水扁居家療養 矯正署:不符規定且破壞法律公平性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針對日前中央研究院院士廖運範陳定信等21人連署聲明建議矯正署尊重臺中榮總醫療判斷,讓陳水扁先生居家療養一事法務部矯正署表示,依監獄刑法,並無居家療養規定外界不應以陳水扁先生居家療養有利於其改善病情,即排除法律的規定,破壞國家刑罰執行的公平性。

中研院士21人連署建議讓陳水扁居家療養,法務部矯正署表示,不符規定且破壞法律公平性。(圖/資料照片)

法務部矯正署針對中央研究院院士廖運範、陳定信等人連署聲明,建議矯正署尊重臺中榮總醫療判斷,讓陳水扁先生居家療養一事表示,依監獄行刑法,受刑人罹病僅有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醫院方式,並無居家療養之規定,故縱使尊重及理解醫療專業診斷,其居家療養之建議亦不符合法律規定。

臺中榮民總醫院基於病患治療考量,所提「離開監禁環境及居家療養」的建議,雖可能對陳水扁先生病情有益,但受刑人畢竟經司法公平審判定讞,不能僅就醫療問題考量,而無視刑罰的執行,否則不是與陳水扁先生罹有相近疾患的受刑人,皆可以返家療養。

矯正署強調,臺中監獄重視陳水扁先生醫療人權,已提供專業完善的醫療照護,目前陳水扁先生健康狀況醫師評估無須住院治療,依照法律規定,在監執行乃屬當然。因此,外界實不應以陳水扁先生居家療養有利於其改善病情,即排除法律的規定,破壞國家刑罰執行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