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藥專案進口卻不適用藥害救濟 食藥署:將研議可行性

臺灣正面臨30年來最嚴重缺藥潮,小至軟便劑、口服抗生素,大至癌症用藥、手術用的麻醉劑,都難逃缺貨危機。(王家瑜攝)

國內缺藥問題越來越嚴重,缺藥品項也愈來愈多元,本報獨家報導,若發生缺藥時,衛福部會採「專案進口」,但《藥害救濟法》規定,若採專案進口的藥品在國內發生藥害事件,並不會適用藥害救濟。對此,國內醫師今天表示,即使不常發生,也應修法,還給國人多一個保障救濟的機會。食藥署則表示,將廣納各界意見來研議可行性。

臺灣正面臨30年來最嚴重缺藥潮,小至軟便劑、口服抗生素,大至癌症用藥、手術用的麻醉劑,很多藥品的替代性不足,需以專案進口藥品救急,食藥署卻發文提醒醫療院所,這些藥品沒有正式許可證,使用前需要取得病人同意,且不適用藥害救濟,讓第一線醫療人員相當無奈,認爲食藥署將責任轉嫁給病人和醫院。

長庚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陳俊賓表示,觀察過去臨牀觀察,民衆使用專案進口藥物時,也確實曾發生過多起過敏反應,但目前是較少發生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事件。

但由於臺灣面臨最嚴重的缺藥潮,許多藥物因此改採專案進口,可能增加的用藥的風險,因此陳俊賓支持推動修法,若能有多一項保障,納入藥害給付會更好。

陳俊賓表示,藥害救濟已經是少數,因爲專案進口而造成藥害,可能更會是少數中的少數,但這些族羣原本就很難替自己爭取到權益,若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病患恐求助無門,現在國內的氛圍常常是,自己遇到了纔會開始重視,因此不如趁這個機會推動修法。

對此,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表示,因藥品短缺專案製造或輸入之藥品,雖其成分劑型之療效及安全性曾經評估,惟仍與領有藥品許可證之藥品有別,倘將其風險轉嫁其他領有藥品許可證業者共同承擔,恐不甚公允。

而針對專案覈准製造/輸入藥品,是否建立藥害救濟?陳惠芳表示,因藥品短缺而專案進口或製造之藥品是否納入藥害救濟,除涉及修法外,因該等產品仍與具藥品許可證之藥品有別,故仍須徵詢各界意見(包括具藥品許可證之藥商),據以研議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