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14筆地上權標案 全數「槓龜」
▲國產署21日辦理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開標,結果全數流標。圖爲臺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二小段343地號地上權案。(圖/國產署提供)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地上權投標意願急凍,雖然國產署針對地上權標售案祭出優惠地租,將地租的3分之2改爲固定制、3分之1爲原來浮動制,不過,國產署於10月17日公告的地上權標售案在今(21)日開標,全臺14筆地上權標案仍然全數流標。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副總監黃舒衛表示,地上權標售雖然更改遊戲規則,以財務的角度觀察,好像「租越久越划算」,不過,黃舒衛分析,就開發商的經營策略來看,取得土地後,可能有3種選擇,以現在的市況或制度來說,風險仍大,觀望心態仍濃。
黃舒衛說明,首先開發商可用過去興建、銷售集合住宅的方式進行開發,不過由於消費者貸款成數低、利率高、不適用優惠貸款等,地上權產品先天限制因素多,市場成績與預期落差大。
再來,就是建商、壽險業以相對較低的土地成本取得開發權,興建後做長期收益產品經營,不過,黃舒衛說明,目前國內商用不動產的投資報酬率水準偏低,但主管機關統計今(2016)年新的公告地價只達市價的2成,「可見未來調漲空間仍大,微薄的獲利一下就被吃光光。」
另外,黃舒衛說,「房市價格趨緩,開發商的投資行爲本來就會變保守。」他形容,地上權是一場要談70年的戀愛長跑,不能見好就收,另外,現在政府重推都更,投資成本相對少很多,也會產生排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