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產曝嘉陽高中扣減教師薪水 國教署函請中市府入校調查

教育部景圖。(李侑珊攝)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接獲臺中嘉陽高中教師陳情,被校方逼迫扣減薪水,呼籲教育部擴大追查。

教育部迴應,因該校隸屬臺中市政府,教育部並未補助該校獎勵補助經費,如有任何違反相關法規事項,臺中市政府依《私立學校法》扣減獎補助或停止招生或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辦理。國教署也已於112年10月20日函請主管機關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入校調查與研議因應作爲。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傑表示,會內接獲陳情,位於臺中的嘉陽高中,從107學年度開始,將全校教師薪資上限從新臺幣5萬2665元一路砍到111學年度的4萬233元,並將基本授課節數從16節增至22節,校方還以泄漏校內事務有妨礙校譽的說法,要求老師不能對外泄漏消息,強迫教師被迫砍薪。

教育部說明,私立嘉陽高級中學自106年主管機關改隸爲臺中市政府,針對臺中市嘉陽高級中學支給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薪資違反教師待遇條例案,國教署已於112年10月20日函請主管機關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入校調查與研議因應作爲。

教育部提到, 有關教育部對於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所辦理之各類計劃型補助,如高中職均優質化補助、數位精進方案、充實教學及實習設備等,並非僅補助特定私立高中,而是基於普遍提升教學資源及教育品質之政策目標,且各項專案計劃補助之經費,依教育部覈定計劃專款專用。

教育部強調,有關私校編制內專任教師待遇,依教師待遇條例相關規定,其本(年功)薪支給數額比照公校支給標準辦理。至於私校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學校得衡酌公校教師標準及校務發展自行訂定,並將支給數額納入聘約。私校教師學術研究加給支給數額,應依前開條例規定審酌辦理,未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