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富都賺到了!股利稅改乙案「2擇1」 政院掛保證全民受惠

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將採用乙案政院保證能「全民受惠」。(圖/記者一中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賴清德民進黨財政委員會立委對稅改議題達成共識,決定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將採用乙案,標準扣除額和其他議題則和稅改草案相同。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整體稅改營所稅可增加654億元稅收,均是從企業加稅、民衆減稅,因此是「有濟無劫、合理分配、全民受惠」。

▲行政院長賴清德與綠營立委取得共識。(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財政部提出的稅改方案中,股利所得稅部分有甲、乙兩案,甲案是股利金額的37%免稅,其餘併入綜所課稅;乙案則採「二擇一」制,可選擇「分離課稅」採單一稅率26%,不另享有免稅額度、或將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申報,可享股利所得最高8萬元免稅。

財政部舉例假設民衆股利所得10萬元,採分開計稅、單一稅率26%時,即需繳2.6萬元的稅金;若採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時,則10萬元股利乘上8.5%稅率,有8500元的抵減稅額,再假設綜所稅是用5%稅率時,10萬元等同要繳5000元稅金,低於8500元的扣抵稅額,民衆選擇合計計稅,就可退稅3500元。

行政院長賴清德5日中午和民進黨財政委員會立委進行便當會,討論稅改議題,會中一致通過採用乙案。有與會立委表示,會中幾乎無人支持甲案,因爲甲案恐怕會反讓高股利所得者減低稅率,而乙案稅制調整較符合合理分配,實際上讓受薪階級有減稅機會

徐國勇則記者會上表示,經討論敲定採用乙案,將有500多萬戶受惠599億元,而營所稅在稅改後可多增加654億元,均是從企業徵得,等於是將企業增加的稅收分配給全民,讓財富分配合理化,縮短內外資差距。徐國勇強調,此次稅改是「有濟無劫、合理分配、全民受惠」。

▲徐國勇以俚語「丟臺幣,檢美金比喻稅改。(圖/記者季相儒攝)

徐國勇說,也許有少數人所得稅少繳很多,但他們經營公司,營所稅則多繳很多,不要用極端個案來看整個稅改,會讓稅改精神被扭曲了。他比喻,臺語俚語說「丟臺幣,檢美金」,不要只看丟一元臺幣,要看撿到一元美金纔對。

徐國勇補充說,整體同意稅改方案是一整套「稅制優化」,而非減稅方案,因此不宜單獨抽出項目來看,所以決定整體支持乙案,相關配套也一併支持。待行政院院會12日通過稅改草案後,再送交立院審議。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稅改是「有濟無劫、合理分配、全民受惠」。(圖/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