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模式,應成互聯網平臺的標配

最近,某短視頻平臺宣佈升級青少年保護措施。14歲以下用戶將直接進入青少年模式,搜索、直播、支付等功能都會被關閉,只能觀看經過平臺篩選的知識類等內容。針對14-18歲實名認證的用戶,在內容推薦、社交、搜索等方面提供更嚴格安全保護。

互聯網數字化生活方式,正在深刻塑造青少年網民羣體的認知方式、獲取信息途徑社會化行爲模式。據《青少年藍皮書中國未成年人互聯網運用報告(2020)》對全國7-18歲的在校學生進行抽樣調查顯示,未成年人的互聯網普及率已達99.2%,未成年人首次觸網年齡不斷降低。作爲“數字原住民”,這一代青少年更容易受到新媒體多元開放、無差別信息傳播模式的深刻影響。伴隨資訊、社交、購物、短視頻等超級互聯網平臺用戶規模的擴大,基礎設施化的特點越來越顯著,有必要切實保護青少年網民羣體的網絡權益,分年齡、分層次建立青少年模式,幫助他們趨利避害地使用平臺資源

2019年3月,國家網信辦首次組織在短視頻行業開設“青少年防沉迷系統”。用戶每日啓動應用,會有彈窗引導進入青少年模式,進入青少年模式後,用戶使用時段時長、內容和功能都會受限。此後,“青少年防沉迷系統”成爲行業規範與視頻平臺的標配。然而,從兩年多來短視頻平臺“青少年防沉迷系統”的運行情況來看,一些互聯網平臺標配的青少年保護模式並沒有完全落實好。在某些社交平臺視頻號青少年模式下,一些用戶仍能通過類似好友點贊、主動搜索等方式,看到打着情色擦邊球的內容。

從具體落實的角度看,不同平臺的保護決心和執行力度有所差異的,比如:在功能入口上,是用戶每天打開就主動用彈窗提示青少年模式,還是在比較隱蔽的入口進入“設置”才能找到;在功能設置上,家長有“時間鎖”可設置青少年的可用時間,還是不設“時間鎖”、無法防沉迷;在內容供給池方面,是設置專門的青少年內容標準、在安全基礎上提供優質的泛知識內容,還是不設置專門的內容池、難以杜絕低俗內容;在可用功能上,是青少年模式下禁用支付功能,還是可以使用虛擬貨幣等支付中心的功能……“細微之處見精神”,各大平臺執行青少年模式過程中,需要告別流量誘惑、願意犧牲短期利益。同時,需要強調的是,青少年模式不僅應該成爲短視頻平臺的標配,也應該成爲所有互聯網平臺的標配。

對於短視頻平臺升級青少年保護措施,不少青少年網民抱怨:“我的快樂沒了”“我用我奶奶手機玩的”“我就不開青少年模式,你能把我怎麼樣”……這些抱怨背後,既說明大量青少年網民羣體對平臺使用的高度依賴和熱衷追捧,也說明青少年模式應用過程中存在的“最後一公里”受阻的挑戰。保護青少年網絡權益,應脫離傳統媒介素養教育中的“保護主義模式”,需要連結政府、平臺、學校、家長及社會的多方力量,以“多元共治”方式建立未成年人保護的新機制

在互聯網環境下,青少年網絡權益保護需要多方參與,除政府部門立法引導、網絡平臺設立青少年模式外,還需要家庭的共同參與。這方面,其實國家已經立法。今年6月1日,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增設“網絡保護”專章,其中第七十一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提高網絡素養,規範自身使用網絡的行爲,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行爲的引導和監督。面對部分青少年網民羣體跟互聯網平臺的“鬥智鬥勇”,平臺需要提升智能化技術、細化保護規則,家長需要肩負起責任,在監管中引導孩子規避風險、幫助孩子積極運用平臺。

(作者爲中國新聞史學會應用新聞傳播研究分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