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給問嗎/臺灣投票年齡未下修 落後其他民主國

文/黃傲

我是黃傲天,今年16歲。就讀高二的我,現在正處於求學生涯中最黃金的時期。每天被繁重的課業壓得喘不過氣來,在繁重的生活步調中,仍希望能有所作爲,盡一己之力,看看能否對這個社會帶來一些助益

從小,我對於自己的未來便有過各種憧憬,曾想像自己未來是警察、是偵探、是廚師、是科學家、是……。,雖然決定了,但是完全不確定,因此通常一定時間之後,我就會設定新的目標,夢想另一個不同的,屬於自己的未來。高一升高二之際,面臨了選組問題,這是一個會影響自己人生道路的選擇。因爲實在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於是我基於選理組對學測較有優勢的考量,讀了三類組。但在今年暑假,我去了國科會所舉辦的高中生人文社會科學營,在那裡我對於社會科學有了全新的見解,也在每日的小組討論中聽到許多自己未曾有過的想法。之後,我對於社會時事有了遠大於從前的熱忱

就最近發生的香港佔中來說,我一直在想,佔中的事件和我有什麼關係?和身爲「學生」的我有什麼關係?和身爲「臺灣人」的我又有什麼關係?我想這是一個無解的答案,而作爲學生的我看的也許太少,答案可能不全然客觀。我所能做的,便是盡我所能的去關心。從佔中的事件中,可以看到香港人在民主奮鬥時仍有條不紊的秩序,也看到香港政府醜陋的一面以及港警可恥的言行,不僅僅是香港人,反觀看看臺灣的選舉文化及民主,縱使看起來噁心、非常的不完美,但這也是我們臺灣人親手創造出的民主。

臺灣的太陽學運和香港的佔中有個異曲同工之處,那就是雖然結果可能不能達到衆人的訴求,但是在民主的這條路上,確實是向前進了一大步。民主,意思就是要以民爲主,身爲國家的一份子,我們不應該僅僅是作爲旁觀者觀看整個行動的經過與結果,民主是屬於每個人的,人人都有責任義務去實現民主。香港佔中以及太陽花學運,從中帶給我最大的學習,便是爲自己發聲。

這一次聽到了「投票正義,十八開始」的這個行動,內心真是充滿興奮!學校國三還有高三時會爲我們舉辦優良學生的選拔,這是年僅16歲的我唯一擁有的投票經驗。不過優良學生的選拔,到了最後都淪爲選自己的好朋友、選自己認識的學長姐,名義上是「優良學生」的選拔,實際上就是場人氣王的選拔賽。18歲,那年的生日很值得紀念與慶祝,從那天起,我們就要對自己的所作所爲完全負責,也有權利可以找一個自己所愛的人共創美好的家庭,但是那時的我們卻仍然無法對社會事務表達意見。

英國、美國、法國及德國等國都陸陸續續的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唯獨臺灣和日本仍堅持停留在20歲。但在今年,日本也修法決議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臺灣儼然已成爲唯一一個投票年齡20歲的民主國家,在民主的發展上已落後一大截!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每當有許多公共議題在進行討論時,因爲不具投票權,身爲青年的我們,便無法發聲!比如說對於核四的興建,我們可以在臉書上發表自己的看法,或許能夠得到許多朋友的認可與贊好,改變很多人的想法,但是,能被社會大衆看見嗎?就算那篇貼文得到百來贊,也完全無法影響核四興建的是與否。

因爲我們不具有投票權,所以我們的想法便不具任何價值。或許說來可笑,但我認爲這是人心本性。就以剛剛所提到的優良學生來講好了,國中部及高中部的選拔是分開進行的,但是高中部的學生會去向國中生表揚他們支持的優良學生嗎?答案是不會的,因爲就算拉攏了100個國中部的學生,不具投票權的他們根本比不上高中部學生實實在在的一票!這個問題放大化之後,便是社會上的一個弊病老人政治便是如此產生的,執政者一味的將政策以有利於選民的方向去進行,不會試圖朝青年的角度去想。

雖然我不過是個16歲的高二生,我的見識可能太過於狹隘,對於很多事物的看法也可能過於偏頗,但是我認爲,臺灣若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確實是能夠協助臺灣在民主化的道路上向前一大步,我支持「投票正義,十八開始」,我希望臺灣可以變得更好。

作者黃傲天。本文由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提供,言論不代表《ETtoday新聞雲》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