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官司只輸蘋果一項 宏達電輸面子贏裡子

宏達董事長王雪紅應該可以鬆一口氣了。(圖/資料照片東森新聞臺提供)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蘋果(Apple)控告宏達電(hTC)專利侵權的官司宣判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判宏達電一項與簡訊直接回復的技術侵權;從去年(2010)3月蘋果告宏達電侵權10項專利,到現在只侵權一項,分析師指出,宏達電其實是「輸了面子,贏了裡子」。宏達電發表聲明,表示對結果欣慰,「侵權部分移除不是問題」。

去年3月,蘋果告宏達電侵權10項專利的訴訟,今年7月中旬初判時,ITC初判宏達電侵犯了兩項,即美國專利647號及263號。如今判決結果,ITC宣判宏達電只有647號部分侵權(美國專利5946647號,簡稱647號)。

據瞭解,647號專利是應用在簡訊上可以直接處理、回覆資訊電話等技術。分析師指出,ITC判決是對宏達電「重重拿起,輕輕放下」,因爲647號專利「比較容易更改、迴避」,而另一項263號專利涉及作業系統底層驅動程式,幾乎所有Android手機都可能使用。

宏達電對此結果表示可以接受,因爲要撤銷647號涉及的技術影響較小、不困難,而且判決生效日是明年(2012)4月19日,比原定延後了2個月,也算對宏達電很保護。宏達電也表示,ITC的最終判決宣告了HTC的實質勝利,針對ITC判定647號專利仍有部分侵權,宏達電會尊重其決定,宏達電會盡快將其移除,以銷售無侵權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