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索2萬交往期間花費 男師在前女友臉書PO「口愛片」報復

男師爲了強索2萬交往期間花費,竟在前女友臉書PO「口愛片」報復。(達志影像)

一名王姓安親班老師,爲了報復女友小美分手,竟恐嚇她還兩人交往期間的花費2萬元,贖回兩人拍攝的口愛片,但遭到小美父親發現阻止。王男暴怒,又用小美帳號登入她臉書,PO出小美露臉口交猥褻片,一審被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5月,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判刑7月,王南上訴後,以33萬元與小美和解,並獲得小美原諒,二審獲緩刑3年。

根據判決書,王姓安親班老師在民國110年2月以通訊軟體Messenger向前女友小美連續傳送訊息,要求她給還回交往期間花費2萬元,並以「你愛出名別怪我」、「照片影片都是你同意拍的,如果要刪掉,請你說服我,或是你來跟我買」。

王男還恐嚇小美,如不付錢,就散佈2人交往期間拍攝私密影片,但是小美父親得知後,阻止女兒付款,王男並未得逞。

未料王男卻利用2人交往期間小美所告知之臉書帳號、密碼,擅自登入她臉書頁面後,以小美的名義之Messenger接續傳送:「我會用這隻帳號把影片傳給所有人」、「要死一起死馬的」、「我最後一次跟你說一句對不起,也說一句我愛你」等訊息,傳給小美當時使用之另一Messenger帳號。

之後將2人交往期間小美替他口交的露臉猥褻影片,發佈在小美臉書,並設定所有人均得瀏覽之狀態,讓小美嚇到幾乎崩潰。

一審法官判決王男依恐嚇取財未遂罪處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犯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處刑7月。

二審法官認定,審酌王男僅因告訴人慾與之分手,即生報復與警告心態,先恐嚇女方私密影片可能流出爲由,強索交往期間共同花費,應擅自登入被害人臉書帳號,上傳猥褻影片並設定爲所有人均得觀覽,考量王男開庭時先以15萬元和解,餘款18萬元分2期給付,女方也同意給予緩刑,諭知緩刑3年,命其接受法治教育課程6小時,全案確定。